兴宾区:小康路上不落一户
本报记者胡铁军通讯员韦永明
来宾市兴宾区有82个贫困村,建档立卡贫困户2.2万多户8.7万多人。为了让这些贫困户迈入小康之路,该区落实自治区“三非”扶持政策,结合当地实际,创新“三个三”工作载体(即坚持三个明确、加强三方帮扶、落实三项政策),使贫困人口较多的4个非贫困村村集体经济收入均达4万元以上,非贫困户实现“两不愁三保障”。
经精准摸排认定,目前兴宾区有蒙村镇龙南村、大湾镇歪傍村、南泗乡大宝村、寺山镇东瓜村4个贫困人口较多的非贫困村,非贫困户有158户,扶持任务繁重。
兴宾区建立健全责任单位帮扶机制,根据摸排出的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饮水安全、村级集体经济等方面比较突出的问题,明确由专责小组具体落实,确保政策落实精准。建立健全驻村队员帮扶机制,在原有2名驻村工作队人员的基础上,该区委从相关单位或乡(镇)再抽取1名干部作为驻村工作队员,在人力上给予大力支持。
根据摸排清单和群众所需所盼,兴宾区落实项目政策,解决基础设施薄弱问题,重点在道路建设、农田水利、村屯公共服务设施等安排资金扶持建设。该区共计安排137个项目,预计投入3.8亿多元资金,目前已动工建设21个。
落实差异化政策,确保生活比较困难的非贫困户有获得感。该区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制定生活比较困难的非贫困户扶持政策。在教育扶持方面,初中寄宿生每生每学期补贴625元、小学寄宿生每生每学期补贴500元、初中非寄宿生每生每学期补贴312.5元、小学非寄宿生每生每学期补贴250元。在住房建设扶持方面,给予1.8万元的危房改造补贴。在医疗扶持方面,城乡基本养老保险每年每人补贴50元、住院报销提高至70%。目前,该区共有83名义教阶段学生申请教育补贴,7人住院报销比例均已达70%或以上,14户申请危房改造。
落实村集体扶持政策,激发贫困人口较多的非贫困村内生动力。该区从自治区分配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给予4个贫困人口较多的非贫困村资金用于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引导群众参与特色产业种植,拓宽群众收入渠道。目前,寺山镇东瓜村通过租用26亩土地发展“双高”糖料蔗,村集体经济从无到有,目前甘蔗长势良好;大湾镇歪傍村利用专项扶持资金,打造建设年产4980头生猪的养殖场项目,目前已落实项目用地和立项工作;南泗乡大宝村积极发展稻渔、豆类、蔬菜、红薯等新型综合产业,预计年增加收入8.1万元;蒙村镇龙南村积极推广特色农业产业,探索柑橘种植路子,建成绿鹏家庭农场示范基地,面积达1000多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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