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联合对ETC进行规范:ETC欠费超30日将上报个人征信
来宾网-来宾晚刊讯(记者 李冠才)目前,ETC一般采取“先通行后扣费”模式,通过绑定信用卡进行扣费,用户在规定时间内未及时还款将出现逾期上征信的情况。记者从中国人民银行官网获悉,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和银保监会办公厅联合下发《关于金融服务支持收费公路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该意见对银行开展ETC业务以及用户使用中存在的问题作进一步规范。
对于拖欠费用问题,《意见》提出,支持商业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和清算机构会同公安、交通运输、保险等部门,加强车辆注册登记信息、交通管理信息、通行交费信息和车辆保险信息等采集与应用,依法探索建立有效的联合惩戒机制。同时,支持商业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在取得信息主体授权和履行告知义务的前提下,将自通行交费交易日起超过30日未付款的用户信息提交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信息保存期限按《征信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执行。中国支付清算协会、清算机构应组织成员单位建立黑名单管理机制,合力防范恶意拖欠行为。
“之前银行工作人员上门为我们办理ETC,说要先办理信用卡,之后开车通行高速公路会自动扣费,后来我差点忘记还款。”来宾市某事业单位职工小覃告诉记者,前不久,各大银行免费为车主办理ETC业务,一些银行工作人员在办理业务时将客户的信用卡与ETC绑定,但并未向客户详细介绍如何还款等事宜。部分客户使用ETC后忘记还款,导致其个人征信上了“黑名单”。
对于这种情况,记者咨询银行的相关工作人员,他们的建议是,ETC用户若要绑定信用卡,应及时关注账户资金情况,如果担心不能及时掌握账户资金变动情况,建议开通短信提醒或关注官网微信公众号,并保持手机通讯畅通。在还款日到来前,银行会下发信息提醒用户及时还款。
记者了解到,目前我国的ETC卡共有三种形式:一是交通行业早期发行的单用途ETC卡,此类卡已停止发行;二是交通行业与银行联合发行的记账卡,客户持有一张单用途ETC卡和一张银行卡;三是交通行业与银行联合发行的二合一联名卡,即在普通银行卡上集成ETC功能。
前段时间,交通运输部新闻发言人孙文剑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前两种卡不存在盗刷的风险,只有第三种卡,如具有银联“闪付”功能且开通“免密、免签”服务,即存在盗刷风险。不过,只要通知开卡银行关闭“双免”功能,就不会被盗刷。
此次《意见》明确规定,商业银行原则上应停止新增发行ETC联名卡,用户确有需求的,商业银行应在发行时默认关闭小额免密免签服务,并向用户充分提示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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