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贸城怕发生火灾,向摊主收消防押金? 事发来宾,要求每个摊位交5000元,遭众摊主反对后被迫暂停市监部门称来宾未有先例,消防称市场各方均有履行消防安全责任
今报记者黄必成
近日,来宾市果蔬批发商贸城担心发生火灾,给商贸城上百家摊位业主发出《通告》,要求每个摊位向商贸城管理方缴纳5000元“消防押金”,否则摊主不得进场营业。8月14日,记者采访获悉,由于遭到大部分摊主的反对,商贸城暂停收取这笔押金。不过,如何让商贸城的摊主都参与消除消防安全隐患,确实是个不容忽视的问题。
商贸城欲收“消防押金”
今年7月20日下午5时许,来宾市果蔬批发商贸城一楼的255号、257号摊摊主,给电子秤充电并拿物品盖住电子秤后,收摊回家。结果,电子秤电池发热发生爆炸,将盖在其上面的物品引燃。好在安装在其上方的消防水管自动喷淋,将火及时扑灭。
8月1日,商贸城向一楼的上百家摊位业主发出了一则《通告》称,由于255号、257号摊主长期以来消防意识淡薄,不服从管理,摊位乱堆放易燃物品和杂物,导致发生了火灾事故,给广大经营户和消费者带来了极大的生命威胁。为了提高经营户的消防意识,自觉遵守商贸城的消防管理制度,商贸城决定:从2019年8月1日至10日,要求每个摊位业主缴纳消防押金5000元,逾期不交暂不予以进场经营,直至交清押金,方可进场经营。
据了解,255号、257号摊发生火灾后,尽管没有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但商贸城要求摊主谢女士缴纳两万元的罚款。谢女士咨询消防后,得知消防部门没有对她处以罚款。后来,商贸城方面要求谢女士可以不交罚款,但必须交消防押金。
商贸城的管理人员表示,他们在日常巡查中,发现摊主经常将泡沫箱、篷布、木板、烂鞋子、烂电风扇等,都丢在摊位里,埋下了严重的消防安全隐患。工作人员发现有问题,都会通知摊主自行清理,但过后摊位的情况依然如故。7月20日火灾发生后,商贸城担心会发生更大的火灾,因此才出通告要求每个摊位缴纳5000元的消防押金。
管理人员还表示,如果在经营期间,摊主没有违反商贸城的消防管理制度,到期就退还消防押金。
遭摊主反对后暂停收取
《通告》发出后,遭到了摊位经营者的反对。摊主韦女士说,之前在租摊位进场经营时,商贸城除了收取租金外,还收取了每个摊位1000元的押金。现在担心火灾发生,又冒出来叫交消防押金,而且是5000元。特别是通告提到,不交消防押金,就不给进场经营,韦女士质疑:难道之前签订的摊位租赁合同是儿戏的吗?
有部分摊主认为,之前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已交过押金,如今合同未到期,却又要再交押金,他们不能接受。而且,作为承租方,消防安全责任不应由摊主负责,应该由出租方也就是商贸城负责。
一些摊主租的摊位多,收取的押金多,负担更重。摊主韦先生共租了4个摊位,之前每个摊位已交了1000元押金,押金共计4000元。如果这次每个摊位再交5000元押金,就要再押2万元。
8月14日,记者采访获悉,由于遭到大部分摊主的反对,商贸城作出了暂停收取消防押金的决定,但要求摊主自行将各摊位的杂物清理,如果不清理,每个摊位将收取1万元消防押金。8月14日上午,记者在商贸城看到,各个摊位担心挨交押金,都自行将摊位的杂物清理得比较干净。
市监部门称来宾未有先例
8月14日,记者咨询兴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表示,商贸城要收取消防押金即“消防保证金”,必须先进行收费公示,而且向市场监管下辖的物价部门申请。但是,来宾至今还未见有哪个商场收取这笔押金。目前,不能确定来宾市果蔬批发商贸城是否能收取这笔费用,只有待自治区有关部门答复后才告知商贸城。
来宾市消防救援支队则表示,消防部门在日常的监督检查中,并没有对经营户要求缴纳消防押金,如果商贸城要收取,经营户可以向物价部门咨询。对于履行消防安全方面,市场和摊主都有责任。如果市场发生火灾,经消防部门调查,火灾原因是市场管理不当造成的,主要责任由市场管理方来负。反之,火灾原因是由摊主造成,主要责任由摊主来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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