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前夫隐瞒财产 请求再分割有时效
南国早报 石慧琼整理
前夫隐瞒财产,可否要求再分割?
李女士问:3年前,我和前夫离婚后,发现他隐藏了10万元存款未分割,当时我考虑前夫要抚养小孩,就没要求分割这笔钱。前夫再婚后,其妻对我小孩不好,我还可以要求分割那笔钱吗?
杨华律师解答: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是有时效限制的。虽然法律规定允许婚姻当事人的一方就另一方隐匿、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情节,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但同时也规定了诉讼时效,是自发现之日起两年内。你知情已三年,超过诉讼时效,难以得到法院支持。
遗产未过户,女婿离婚后能否分割?
廖女士问:父亲去世时留下一套房屋给母亲和我,母亲一直住在那里,我没办理相关过户手续。现在我已离婚,丈夫提出要分割老人遗留的这套房,可以吗?
杨华律师解答:不能。从程序上讲,遗产尚未分割,你丈夫不能通过离婚诉讼分割这套房。《婚姻法解释(三)》第十五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作为继承人依法可以继承的遗产,在继承人之间尚未实际分割,起诉离婚时另一方请求分割的,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在继承人之间实际分割遗产后另行起诉。”只有你取得遗产分割的证明后,他才能另行起诉分割你继承的房屋。
家人车祸身亡所得赔偿,属于个人财产吗?
李先生问:6年前,我爱人被车撞致身亡,交警部门认定肇事方全责。经相关部门调解,双方达成赔偿协议,保险公司和肇事司机支付死者的丧葬费、误工费、死亡赔偿金、抚养费、精神抚慰金,共计18万元。现在,我方家属对这笔赔偿金处理出现纠纷,请问这些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死者的个人财产?
林剑律师解答:这些赔偿款不是死者遗产,也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而是死者死后所产生的费用,是事故责任方对死者家属的赔偿。丧葬费是属于死者近亲属的共同财产;误工费属于去处理死者后事中的该一两名近亲属的个人财产;死亡赔偿金属于死者的近亲属的共同财产;抚养费是被抚养人的个人财产;精神抚慰金是死者近亲属的共同财产。
工伤导致难言之隐,可否索赔精神损失费?
王先生问:我是来宾市某建筑公司的职工。4年前,由于该公司未尽到履行安全生产保障和监督检查义务等原因,我在工地从二楼摔下造成多处粉碎性骨折及脑震荡。经鉴定已构成六级伤残,之后公司支付了工伤赔偿款。但我因此导致性功能障碍,经多家医院检查无法治愈,原未婚妻另嫁他人。我可以要求该公司赔偿精神损失费吗?
林剑律师解答:该公司虽已赔偿你的各项工伤损失,但你因此导致的身体疾病无法治愈,身体权、生育权、性福权被侵害剥夺,精神受到很大打击。你能证明性功能障碍是因工伤事故所致,存在因果关系,可通过民事诉讼要求公司赔偿精神抚慰金。相关法律依据有:我国安全生产法“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我国侵权责任法“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法院除判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外,可以根据受害人一方的请求判令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规定。
4月12日(周四)值班律师
上午 林树昌律师 广西名虎律师事务所,擅长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劳动仲裁。
下午 张焕东律师 北京金开(南宁)律师事务所,擅长民事婚姻家庭、经济、房产、劳动争议纠纷、合同风险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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