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车房全部上缴国库
来宾网-来宾晚刊讯(记者 韦朗城)日前,兴宾区人民检察院就来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主任陆刚犯受贿罪一案,作出有罪判决,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两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据悉,此案于2017年10月25日在兴宾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同年12月12日作出判决,今年1月13日判决书生效。 4月10日,此案判决书首次向大众公布,陆刚在任公职期间的受贿细节也一一浮出水面。 依附情人 步步为营 从陆刚公开的工作履历上可以看到,他先后担任市财政局预算科长、分局局长、市局副局长,最后任职市发改委副主任、主任。一路顺风顺水的工作经历,让陆刚成为了一些生意人的捕猎对象,并最终鹿死“猎人”之手,成为阶下囚。 据检察机关调查后得知,陆刚有一名隐藏的情人邱某某,在陆刚的受贿之路上,她扮演了极为重要的角色。陆刚与邱某某于2013年相识,随后发展成情人关系,陆刚利用其特殊的身份为自己收受贿赂提供“安全屏障”。2015年初至2017年2月间,陆刚利用职务之便伙同谭某,为权某某、蓝某某、梁某某、潘某某等人在中标项目上提供帮助,并陆续通过邱某某收受贿赂钱款达1275.25万元。 收到巨款后,陆刚在南宁市某小区和兴宾区星城路罗马世家购买了两处房产,均登记在邱某某名下,并为自己购买了一辆别克牌越野车。 可还没等陆刚住进新房,2017年3月2日下午4时,市纪委办案人员从办公室将其带走谈话。随后,陆刚如实交代收受权某某、潘某某、欧某某、李某某等人贿赂的部分事实。案发后,陆刚的车辆和邱某某名下的两处房产均被依法查封。 法网恢恢 人财两空 2017年8月,市纪委公布消息,对市发改委原党组书记、主任陆刚严重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经查,陆刚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市委委员,理想信念丧失,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生活纪律,长期与他人保持不正当两性关系并婚外生育一子;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情节严重,已涉嫌受贿犯罪,其涉嫌犯罪问题和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017年10月25日,兴宾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陆刚涉嫌受贿罪一案。法院经审理后认定,被告人陆刚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受贿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陆刚犯受贿罪罪名成立,被告人陆刚受贿1275.25万元,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终,法院作出了如下判决:被告人陆刚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被告人陆刚受贿所得赃款购买的邱某某名下南宁市某小区房产、邱某某名下兴宾区星城路罗马世家一房产及陆刚名下别克牌越野车一辆,予以没收,上缴国库;扣押在案的受贿所得赃款及用于折抵受贿所得赃款的被告人陆刚财产共计人民币2711008.33元,由市监察局予以没收,上缴国库,退出违法所得不足部分继续追缴。 新闻推荐 来宾网-来宾晚刊讯(记者李冠才通讯员莫世波刘晓文)4月10日,记者从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获悉,自今年2月1日至3月31日,来宾市对城区出租车行业开展为期2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查处违规经营行为8起,纠...
来宾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来宾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