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日起城区道路首批700多个停车位将收费
近日,市民关心的路边停车收费问题有了眉目:4月8日,市城投公司正式发布公告,从4月10日起,对市城区城市道路和公共场地车辆实行临时停放服务收费。 车辆临时停放进入“收费时代” 就在上周,有市民发现在城区一些主干道上出现了“温馨提示”公告牌,称市物价局已经批准对某些路段进行停车收费,收费时间从4月10日开始。记者向提示牌上的落款单位——市城投公司进行求证,得知确有其事,收费标准是按照《来宾市物价局来宾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城市道路和公共场地车辆临时停放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批复》(来价费〔2018〕7号)执行。 针对城市道路和公共场地临时停放实行收费的政策依据问题,记者采访了市物价局收费科科长苏红萍。她表示,在国家部委层面,2015年12月,国家发改委、住建部、交通运输部下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对车辆停放服务收费做了具体规定;在自治区层面,2015年10月公布的《广西定价目录》明确规定“辖区内具有自然垄断经营特性的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含经批准的城市道路停放区停车服务)”实行政府定价。 苏红萍告诉记者,来宾市物价部门从去年开始进行调研,形成了关于市城区车辆停放服务临时收费的初步意见,并通过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听取各方意见。2017年9月19日,来宾市城市道路和公共场地车辆临时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听证会在市物价局召开,来自相关单位、经营方、消费者共21位代表出席这次听证会,并提出了各自的意见。当年10月19日,市四届人民政府第28次常务会议同意实施来宾市城市智能停车系统建设项目(简称“智能停车项目”),对市城区城市道路和公共场地车辆实行临时停放服务收费。 收费将用于建设智能停车项目 市城投公司是智能停车项目的业主,该公司宣布从4月10日开始委托第三方保安公司在城区内分区域分路段逐步开展停车收费。据智能停车项目负责人傅斌宇介绍,盘古大道、桂中大道、迎宾路、翠屏路、人民路等路段的717个停车位是首批收费车位。从今年下半年起,市城投公司将逐步安装智能停车计价设备,实现对市城区1331个停车位进行智能化管理,后期纳入收费管理的路段和时间将另行通告。 市城投公司方面告诉记者,按照非营利性原则,收取的停车费用会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投入到智能停车项目建设当中,即前期的人力成本支出和下一阶段的软硬件采购。据悉,正在建设中的智能停车项目将包含可显示当前停车位的电子显示屏、自动识别车牌号和停车时间的智能系统、手机缴费客户端等。 来宾市不执行“差别收费” 记者从市物价局了解到,对不同区域、不同位置、不同车型、不同时段机动车停放服务执行差别收费是我国大中城市普遍采用的收费手段,简单来说就是车位越紧张收费就越高。但从目前公布的收费公告来看,对小型汽车执行的是一小时内免费停放的政策,仅对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的停放收费进行了另外要求,也就是没有体现出“差别收费”。 “目前全区14个地级市中,包括来宾在内有9个市已经或准备实行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政策。其中,像南宁、柳州这样的大城市收费已经有10年以上的历史,期间积累了很多管理经验,所以能够执行‘差别收费\’政策。”苏红萍告诉记者,“考虑到来宾是一座新兴城市,我们在制定收费标准时对所有停放路段一视同仁,而且是想通过收费停车,逐步解决乱停乱放的问题,让市民养成良好的停车习惯。” 苏红萍表示,随着执行收费政策后逐步积累经验,以及城市发展需要,来宾市的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政策今后也将会逐步修改和完善。 关于来宾市城区部分城市道路实行停车收费的通告 经市四届人民政府第28次常务会议同意,将对来宾市城市道路和公共场地车辆实行临时停放服务收费;收费标准根据来宾市物价局来宾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城市道路和公共场地车辆临时停放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批复(来价费〔2018〕7号)文件执行。自2018年4月10日起,我公司将委托来宾市龙威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在城区内分区域分路段逐步开展停车收费,第一阶段收费路段为:盘古大道、桂中大道、迎宾路、翠屏路、人民路、规划七路、祥和路、西山路、文辉路、民生路、民乐路、滨江北路、中南路、新兴路、新兴北路、北四路、北一路、前卫路等路段,后期纳入收费管理的路段和时间另行通告。 广西来宾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8年4月8日 ■晚刊记者 欧承鑫 通讯员 黄如珍 新闻推荐 (记者韦海臣通讯员黄志武)4月2日,记者从市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获悉,一季度全市共开展“扫黄打非”各项专项整治行动17次,收缴违法非法出版物、盗版音像制品6859册/张,办理8件“扫黄打非”案件。据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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