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秀积极探索“纪检监察模式” 当好扫黑除恶监督员
“根据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凡是存在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或利用手中权包庇、纵容黑恶犯罪的党员干部和其他公职人员,自公开信发布之日至2019年4月30日前主动到纪检监察机关投案自首的,可以依纪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理。”4月16日,金秀瑶族自治县纪委监委发布《关于敦促涉黑涉恶党员干部投案自首的一封公开信》。
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以来,该县纪委监委结合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大环境,积极探索“金秀纪检监察模式”,为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该县通过覆盖各村(屯)的信访举报箱、举报公告,认真受理有关涉黑涉恶腐败问题,提高发现问题能力;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执纪审查重点,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保护伞”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同时,督促履职尽责,强化问责追究。把扫黑除恶列为“两个责任”督导清单内容、日常监督检查内容,压实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责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决“破网打伞”。对“以案谋私、办人情案、跑风漏气”等黑恶势力“保护伞”从严从快查处,坚持“一案三查”,重点紧盯涉黑涉恶问题突出、反映强烈行业和人员,紧盯工作不力的问题,紧盯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和部门的监管责任。
此外,该县纪委监委制定印发《金秀瑶族自治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集中宣传工作方案》,利用电视台、气象综合显示屏滚动播放《金秀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举报方式公告》1000多次,在县城以及各乡(镇)公路主干道沿线设固定宣传牌、悬挂宣传标语50多条,发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识5000多份,增强社会宣传氛围,引导群众积极参与,推动扫黑除恶工作稳步推进。
“我们要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监督员,严防死守黑恶势力‘保护伞’关口,不断向群众宣扬纪检监察机关‘打网破伞’决心,鼓励人民群众积极举报身边的黑恶势力和‘保护伞’问题线索,为打赢扫黑除恶攻坚战而努力。”该县纪检监察干部表示。
通过加大执纪监督问责力度,有力推动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2018年,金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效得分91.17%,排名全区64名,全县群众安全感得分96.97%,同比增长3%,排名全区21名。
截至目前,县纪委监委排查涉黑涉恶问题线索39条,对2个县直单位因扫黑除恶工作开展不力的领导进行问责,其中诫勉谈话4人,批评教育1人;对党员干部参与聚众斗殴涉恶案件立案审查2件,给予开除党籍2人。(廖晨言 闭丽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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