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秀法院“打”老赖 强制执行定纷争

来宾日报 2018-07-05 10:11 大字

晚刊金秀讯 近日,在金秀瑶族自治县桐木镇那安村四坪屯,金秀法院的10余名干警联合当地派出所民警一同强制执行了一起相邻纠纷,并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与监督案件执行。

据了解,2017年2月,该村村民陈某计划扩建自家房屋时,发现因其邻居陈某森在其房屋旁挖地种菜,侵占了公共巷道,导致其无法将建筑材料运输到房屋前院,于是陈某便向金秀法院桐木人民法庭起诉,要求陈某森恢复公共巷道原状。4月5日,桐木人民法庭受理案件后,并于4月21日对该案公开开庭进行审理。经法官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调解协议如下:一、原告陈某与被告陈某森自愿在原告房屋与菜地之间保留一条共同通道,通道位置及长宽如下:东面路口接村水泥巷道,通道宽度为原告东面墙角与被告菜地直线相距3.2米,西面路口接原、被告共同通道,其宽度为原告东面墙角与被告菜地直线相距2.5米,通道长度约为11米;二、为便于原告建房运输建筑材料,被告自愿在上述通道往向其菜地进行扩宽,即东面路口向被告菜地增宽3米,西面路口增宽2米,增宽的道路保留至2018年2月15日止,原告因运输通行损害被告菜园原状的,事后由原告负责恢复,原告自愿向本院桐木人民法庭交纳恢复被告菜园保证金500元;三、原告自愿当庭向被告支付因扩宽通道造成被告菜园地损害费300元。

然而,就在陈某将房屋建好后,认为当初自己向法院申请帮助,是因为陈某森侵占公共巷道产生的被动行为,所以拒不认可法院的调解书,也拒不履行恢复陈某森菜地原状的义务。双方因此纠纷、矛盾不断,陈某更是想通过网络舆论炒作的方式向法院施压。

令他没想到的是,法院的执行干警并没有因此退缩,在向其送达执行通知期满后,立即组织人员进行强制执行。经过标定度量划清界限后,由陈某森在自己的菜地范围内砌起了一道防护墙。而且,执行法官还告知陈某,如其对本次强制执行不服,可向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申请。截至笔者发稿,陈某并未对此次强制执行提出异议。(方良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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