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红盾之剑 保农民增收 ——全市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开展红盾护农行动掠影
武宣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检查农资商品使用商标情况。(韦凤梅 摄)象州县工商质监局执法人员认真检查农资经营者商品进货台账。(谭明良 摄)金秀瑶族自治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检查农资经营者主体资格。(马晓承 摄)金秀瑶族自治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检查农药市场。(马晓承 摄)忻城县工商质监局执法人员检查农资经营者的商品进货、销售台账。(蓝勇 摄)兴宾区工商质监局执法人员检查化肥商品外包装广告用语情况。(林露 摄)兴宾区工商质监局执法人员检查农资市场,指导经营者要认真履行查验责任,建好台账。(韩晓燕 摄)市工商局执法人员检查农机市场,要求经营者把好进货关,确保农民消费者购上放心农机商品。(廖胜华 摄)兴宾区工商质监局执法人员检查农资商品广告。(张恩瑜 摄)市工商局执法人员到农资经营户了解情况,要求经营户落实“两账两票、一书一卡”等制度。(廖胜华 摄)
近年来,全市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树立“农民利益无小事”的理念,以“急农民所急、想农民所想、解农民所难”为工作导向,敢亮红盾之剑,查假冒伪劣农资商品,确保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助力精准脱贫工作。
市工商局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精准脱贫工作为中心,发挥工商职能作用,紧扣每年的春耕、夏种、秋播等重点时节,制定《来宾市工商局红盾护农行动工作方案》,突出重点,认真开展红盾护农“保春耕”“保夏种”“保秋播”等专项整治行动,规范化肥、农膜、农药、农机等市场经营行为。重点整治农民反映集中、社会普遍关注的农资市场热点、难点问题。着重查处无照、商标侵权、傍名牌、虚假广告、销售假冒伪劣农资商品等违法行为。一是坚持“属地管理”原则,明确辖区基层所为农资市场监管第一责任人,增强执法人员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提高监管水平,构建市、县、乡三级执法监管工作格局,实现监管全覆盖无盲区。二是完善农资经营主体数据和监管平台,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字准,严把农资经营主体资格关,保护合法经营,查处无照经营行为。三是开展行政指导工作,强化农资市场经营主体诚信意识,引导农资经营户落实“两账两票、一书一卡”和索证索票及推行签订质量承诺书等制度,创建农资经营示范户活动。四是将建立举报网络、公布12315举报电话、网上监管、与生产企业开展联合打假活动等有机结合,始终保持严管重打的高压态势,维护农资市场秩序。五是发挥消费维权作用,认真受理和解决农民购买农资商品的消费纠纷,做到事事有回音,化解社会矛盾。六是开展流通领域农资商品抽检工作,对抽检不合格的农资商品依法查处。对社会影响较大的农资案件,从重从快打击,给予曝光,决不姑息迁就。情节严重,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达到“查处一案件、规范一行业、震慑违法者”的效果。七是开展信用监管,通过信用约束和行政处罚联动,将农资经营者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到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广西),实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工作目标。
据统计,自去年至今年5月30日,全市工商和市场监管系统共抽样送检农资样品256个批次,立案查处农资违法案件46件,受理农资商品消费纠纷案件16件,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86.7万多元,净化农资市场经营秩序,震慑农资违法经营行为。 □廖胜华
(本版图片均为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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