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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坏公路设施就跑? 按交通事故逃逸处理啵 金秀路政交警联动执法,成功处置两起路损逃逸案件

南国今报 2017-08-22 18:05 大字

今报金秀讯(记者王剑通讯员潘晓红)发生交通事故导致公路附属设施受损,而肇事车辆及当事人却逃离了现场,路政部门如何追回路产损失?近日,金秀瑶族自治县路政执法大队大胆尝试把“涉嫌交通事故逃逸”作为案件的突破口,在交警部门的支持下,成功处置两起路损逃逸案件,依法追回路产损失4400余元。

今年6月26日下午2时许,一辆悬挂湘A牌照的中型自卸货车在省道645线(桐木至金秀)某段左侧内弯处发生交通事故,导致部分路产损坏。路政执法人员接报赶到现场后,获取了过路群众拍下的现场照片,而肇事车辆及当事人已经逃离现场,无法现场查验肇事车辆信息。

在当地车管部门的协助下,路政执法人员查到了肇事车车主的电话号码。通过电话联系确认事实后,路政部门提出路损赔偿处理要求,但车主态度抵触,挂掉电话后玩起了失踪,打电话不接,发信息不回,有意逃避事故责任。

7月19日下午3时许,一辆面包车在省道645线某段右侧发生事故并造成路产损坏。事发后,路过群众致电路政部门报告情况,但没有告知肇事车辆的车牌号码,也没有提供现场照片。路政执法人员驱车赶往现场,也只找到一块后视镜,肇事车辆不知去向。

于是,路政部门向金秀县公安交警大队请求协助,及时调取相关路段的交通监控视频,比对现场遗留证物,成功锁定肇事车辆。

为了追回路产损失,7月19日,路政部门以交通事故受害方的身份,向金秀县公安交警大队报案,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请求交警部门按照“交通事故逃逸”情形予以查处。交警部门立案后,多次与肇事车主电话沟通,路政执法人员也多次致电当事人,讲明利害关系,说服对方主动接受处理。

在有力的证据面前和法律的震慑下,两起交通事故的肇事者也意识到交通事故逃逸后果的严重性,表示愿意接受路产赔偿。近日,肇事者韦某和阳某先后来到金秀路政执法大队接受了路产赔偿处理,分别缴纳路产赔偿款1500元和2960元,两起路赔逃逸案件得到成功处置。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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