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岁女童骑车穿行车流中 危险时刻,一名辅警冲上前将她抱到路边
凌建伟冲上前将小女孩抱到路边。今报通讯员韦莫佳伽 摄
今报来宾讯(记者黄必成通讯员韦莫佳伽)在一处车来车往的十字路口,一名3岁女童骑着儿童玩具车,穿行在车流中。巡逻至此的辅警凌建伟见状冲上前,一把抱起女童将她转移至马路边,随后,还帮助女童找到了妈妈。7月10日,来宾市交警支队对外公布了这一暖心的画面,
7月5日下午6时许,在合山市人民北路与电北路交会路口,一名小女孩骑着儿童玩具车穿行车流中,十分危险。此时,一位好心市民避开车流,冲上前去拦住了小女孩。刚刚巡逻至此的合山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秩序中队辅警凌建伟也发现了这一情况,他马上靠边停好警用摩托车,朝小女孩奔去,将小女孩带离危险地带。
小女孩似乎受到惊吓,哭着要找妈妈。“你家在哪里?告诉叔叔。”凌建伟问小女孩,可是小女孩哭了起来,任凭凌怎么问,就是不回答。凌只好将小女孩抱起,向附近人打听情况。
这时,凌的两名同事下班开车经过,见状也过来帮忙。通过询问,一位热心女士称认识这名小女孩。她指着身后的小区说,女孩就住在小区里面,并告知小女孩的妈妈在附近的岭南镇中心小学南门经营小卖部。
凌和两位同事决定将小女孩送到她妈妈身边。为确保孩子的安全,他让同事留在现场照看小女孩,自己去岭南镇中心小学南门找小女孩的母亲。几分钟后,凌建伟给同事打来电话,确认了小女孩的母亲林女士就在小卖部。两位同事赶紧将小女孩送了过去。
在小卖部,林女士得知3岁的女儿偷偷骑车上马路,所幸得到民警和好心人的帮助,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民警对林女士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其以后照看好自己的女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4条规定,学龄前儿童以及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疾病患者、智力障碍者在道路上通行,应当由其监护人、监护人委托的人或者对其负有管理、保护职责的人带领。2
合山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合山市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