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来宾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稳步增长 ◆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2910元,比上年增加1863元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9325元,比上年增加706元

来宾日报 2019-04-22 10:18 大字

近日,国家统计局来宾调查队发布消息称,2018年来宾市城镇居民收入增长明显减缓,生活消费难以保持较快增长态势。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2910元,比上年增加1863元,名义增长6.0%;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4.0%。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9325元,比上年增加706元,增长3.8%。

据了解,2018年全市城镇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6847元,比上年增长17.4%;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20.8%,比上年上升2.0个百分点。经营净收入增长的拉动因素主要是:商事制度改革,营商环境趋好,市场经营较为活跃;商贸流通及县域旅游业发展,助推住宿、餐饮等服务业发展形势好转,居民第三产业经营收入增长。

2018年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20506元,增长2.4%。工资性收入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62.3%。主要增长因素:一是全市经济运行稳中向好,就业形势良好,企业职工工资及福利有保障;二是市、县(市、区)行政单位工资正常调整,年度绩效奖励发放平稳,市直、部分县区预发当年绩效奖金;三是调高最低工资标准。2018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450元/月,各县(市、区)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300元/月。市本级、兴宾区月最低工资标准比上年增加240元,合山市增加215元,其他4县区增加300元;四是城市社区充实办公人员,社区干部工资福利待遇大幅度提高。

全市城镇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1566元,增长11.9%,财产净收入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4.8%。主要增长因素:一是住户存款稳步增长,理财方式有所转变。在传统储蓄存款利率普遍偏低的情况下,居民存款方式发生较大改变,定活期储蓄存款增速有所下滑,但属于收益增值类较强的金融产品增速较快,居民更倾向于将手中的钱投向收益更高的金融产品。二是房价上涨带动租房价格上涨,房屋出租户租金收入有所提高。2018年来宾市房租价格比上年上涨4.1%,促进居民租房收入提高。

全市城镇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3991元,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12.1%,比上年增长5.3%。主要增长因素: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

此外,2018年全市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9325元,比上年增加706元,增长3.8%。城镇居民消费恩格尔系数由上年的35.8%降至35.7%,下降0.1个百分点。八大类消费中,居住、教育文化娱乐、医疗消费增速或增量相对较高,但增速仅接近或略超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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