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无证驾驶易害人害己 家长需加强对孩子的教育管理

来宾日报 2018-05-10 09:39 大字


来宾网-来宾晚刊讯(唐毓钦 通讯员 李晨)交通安全从娃娃抓起,听起来是一句口号,但这也体现出全社会对青少年的关心和期望。近年来,来宾市未成年人驾驶摩托车上路的现象日益突出,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家长要注意教育和看管好孩子。

未成年人驾车现象突出

无证驾驶容易害人害己

5月6日下午14时许,合山市三名初中生兰某健、韦某和兰某宝无证驾驶一辆摩托车,在途经北泗镇文定村附近一乡道时,不慎造成一死两伤。据摩托车驾驶人兰某健交代,当时,他正骑车子行驶至事发转弯路段,为图快速转弯,便把车辆行驶至道路的左侧车道。不料,此时对向突然驶来一辆小轿车,他便急忙往右避让并抓住摩托车的前刹,但还是避让不及发生了事故,事故中韦某当场死亡。目前,该事故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摩托车,应当依法取得摩托车驾驶证。无摩托车驾驶证不允许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但近年来,未成年人无证驾驶的比率呈明显上升趋势,特别是在乡镇地区,未成年人无证酒后驾车、违法超车和超速行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屡见不鲜。未成年人尤其是14至17岁年龄阶段的未成年人无证驾驶摩托车、电动车交通违法现象更加突出。

家长加强对孩子教育管理

不助长其无证驾车坏习惯

5月4日16时,金秀瑶族自治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桐木中学门口发现一名在校学生正准备启动摩托车,民警便上前将其拦截下来,据该名学生潘某交代,他今年16岁,摩托车是父母给钱买的二手摩托车,并做改装。最后,民警把他连人带车带回警队作相应教育和处罚。

随着来宾市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时下,城镇、农村家庭拥有摩托车已不是稀奇事,有些家庭甚至有多辆摩托车,有的家长缺乏交通安全常识,出于宠爱儿女的心态,让未成年的孩子无证驾车出门兜风、炫耀,甚至有家长索性让在校读书的子女购买摩托车作为代步工具,助长了未成年人无证驾车的坏习惯。

记者手记:

未成年人驾驶危害巨大,隐患无穷。不管是在城市,还是乡村,由于驾驶技术没有经过系统学习,在驾驶过程中不遵守交通法规,随意穿插、追逐等,严重扰乱正常的交通安全秩序,给正常行驶的车辆和行人,造成极大困扰,如果躲闪不及,就会造成极大的公共安全事故。因此,家长可通过典型交通事故案例以案说法的方式,告知其违法驾车的危害,使其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从而引导他们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行为,去除盲从心理。希望广大家长作为未成年人的第一监护人,要加强对孩子的管理教育,堵住源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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