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电动车接送孩子的家长注意了 这样太危险!
民警设卡检查违法载人的电动车。
走在来宾各个县(市、区)街头,经常会看到不少骑电动车接送孩子的家长,为图方便,他们直接让孩子站在或坐在电动车踏板上,更有甚者还让孩子扶住车把手,俨然一位“掌舵人”。殊不知,这样的姿势让孩子既不舒适也不安全,而且按照相关规定,电动车只能载一名12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否则将会被警告或罚款。
10月23日17时许,在合山市东矿南洪水库附近路段,合山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在此处设立的临时执勤点,忙得不可开交,只见几辆电动车有序停靠着,几位市民正在接受执勤民警的“处罚”:有的被民警勒令停车接受口头警告及教育劝导;有的被当场拍照,被告知下次再发现违法载人将直接处罚。
◆现象一:一位父亲用电动车载着自己的一双儿女,其中女儿站在电动车的踏板上,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很容易被甩出,着实让人替他们捏一把汗。
◆现象二:一名年轻女子骑着两轮电动车,电动车的踏板处站着一个孩子,电动车后座上还坐着一位老人。
◆现象三:一辆电动车上载着3人,其中1名儿童被夹在两个大人中间。执勤民警见状,立刻将其拦下,并进行教育劝导。
执勤民警介绍,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仅限在后座载一名12周岁以下未成年人,违反规定载人的罚款50元。显而易见,电动车载人必须是后座载人,而前踏板站人的行为是不允许的,同时也存在安全隐患。
民警表示,以上受到处罚的电动车都存在安全隐患。首先,电动车的骑手和乘客都没有佩戴安全防护措施,发生意外时,人员的安全得不到保护;其次,电动车的车身平衡性差,一旦在骑行过程中遇上突发情况,车身发生倾斜,在踏板上站着的儿童很容易摔落到地面,导致意外发生。即使不连车带人摔倒,发生撞击时,孩子的头也很容易撞在电动车前部,如车把之类的硬物上。
交警温馨提示:
作为家长,应当具备安全意识,不要超员、超载上路,更不要让孩子站在电动车踏板上,这样不仅可以降低意外发生几率,也能从小培养孩子的交通安全意识。此外,就电动车乱象,交警部门将继续开展整治行动,也将从城区延伸到乡镇,通过结合交通安全教育,提高电动车驾驶员交通安全意识。■晚刊记者 唐毓钦 通讯员 韦莫佳伽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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