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8年上半年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的公告
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423号)第二十二条以及《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甘政办发〔2016〕46号)、《甘肃省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甘人社通〔2017〕160号)有关规定,现对以下11起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予以社会公布。
一、河南祖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
1.企业基本信息
违法主体全称:河南祖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1681MA40JNCM7X
地址:项城市富民路北段孔营路口北
2.法定代表人:王林松
3.主要违法事实:2018年3月12日,皋兰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接到投诉,反映河南祖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朱中铁路项目工程存在拖欠劳动报酬问题。经查,河南祖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包了“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朱中铁路项目”K14路段石头骨架护坡劳务工作,该工程完工后拖欠17名工人工资132400元。2018年3月13日,皋兰县人社局依法向河南祖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该公司在7日内支付工人工资,该公司逾期未支付工人工资。
4.处理结果: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八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3〕3号)的相关规定,因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2018年3月27日,皋兰县人社局依法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2018年4月9日,皋兰县人社局依法将该单位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皋人社列决字〔2018〕第1号),纳入甘肃省和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
二、嘉峪关泰格劳务服务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
1.企业基本信息
违法主体全称:嘉峪关泰格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20200MA736AQ242
地址:嘉峪关市兰新东路3298-1号
2.法定代表人:徐盛
3.主要违法事实:2018年1月,玉门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接到投诉,反映玉门市华事达能源有限公司工程存在拖欠劳动报酬问题。经查,玉门市华事达能源有限公司部分工程由嘉峪关泰格劳务服务有限公司承包施工,该工程完工后拖欠34名工人工资632699元。2018年1月30日,玉门市人社局依法向嘉峪关泰格劳务服务有限公司法人徐某下发了劳动保障监察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该公司逾期未支付工人工资。
4.处理结果: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八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3〕3号)的相关规定,因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2018年3月12日,玉门市人社局依法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已立案查处。
三、酒泉市农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拖欠工资案
1.企业基本信息
违法主体全称:酒泉市农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2090006060173XA
地址: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大得利路27号
2.法定代表人:贾艳丽
3.主要违法事实:2017年12月21日以来,肃州区劳动保障监察队陆续接到劳动者投诉,称酒泉市农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拖欠其工资。经查,酒泉市农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拖欠11名劳动者121.09万元劳动报酬的违法行为属实。
4.处理情况:2018年1月31日,酒泉市肃州区人社局依法向该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但该公司逾期未支付。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八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3〕3号)的相关规定,2018年2月28日,酒泉市肃州区人社局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依法将该案移送酒泉市公安局肃州分局立案查处。
四、甘肃奥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酒泉分公司拖欠工资案
1.企业基本信息
违法主体全称:甘肃奥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酒泉分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20902395224059M
地址: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南城巷10号楼(西南街社区综合楼4楼)
2.主要负责人:解丽生
3.主要违法事实:2017年9月14日,酒泉市肃州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接到劳动者投诉,称甘肃奥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酒泉分公司拖欠其工资。经查,甘肃奥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酒泉分公司拖欠3名劳动者7.17万元劳动报酬的违法行为属实。2017年9月27日,酒泉市肃州区人社局依法向该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但该公司逾期未支付。
4.处理情况: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八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3〕3号)的相关规定,2017年11月1日,酒泉市肃州区人社局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依法将该案移送酒泉市公安局肃州分局立案查处。
五、酒泉宏基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拖欠工资案
1.企业基本信息
违法主体全称:酒泉宏基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20902332246488B
地址: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金泉南路13号7-2-202室
2.法定代表人:安彦宏
3.主要违法事实:2017年11月28日,酒泉市肃州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接到农民工投诉,称酒泉宏基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拖欠其工资。经查,酒泉宏基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2016年、2017年度承包的装饰工程中,拖欠17名农民工32.56万元劳动报酬的违法行为属实。2017年12月15日,酒泉市肃州区人社局依法向该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但该公司逾期未支付。
4.处理情况: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八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3〕3号)的相关规定,2018年1月9日,酒泉市肃州区人社局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依法将该案移送酒泉市公安局肃州分局立案查处。
六、甘肃辰艺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拖欠工资案
1.企业基本信息
违法主体全称:甘肃辰艺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20902MA74E57M8Y
地址: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莫高路2-16号楼4号门店
2.法定代表人:孙瑞军
3.违法事实:2017年11月28日,酒泉市肃州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陆续接到农民工投诉,称甘肃辰艺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拖欠其工资。经查,甘肃辰艺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2015年4月至2017年5月承包装修工程施工期间拖欠20名农民工37.28万元劳动报酬的违法行为属实。2017年12月18日,酒泉市肃州区人社局依法对该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但该公司逾期未支付。
4.处理情况: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八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3〕3号)的相关规定,2018年3月13日,酒泉市肃州区人社局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依法将该案移送酒泉市公安局肃州分局立案查处。
七、酒泉湘鹅府餐饮有限责任公司拖欠工资案
1.企业基本信息
违法主体全称:酒泉湘鹅府餐饮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20902MA71NMQ601
地址: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生态文化博览园景观街内北排1层15号
2.法人代表:黄福基
3.主要违法事实:2017年8月29日,酒泉市肃州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接到劳动者投诉,称酒泉湘鹅府餐饮有限责任公司拖欠其工资。经查,酒泉湘鹅府餐饮有限责任公司拖欠40名劳动者37.5万元劳动报酬的违法行为属实。2017年9月7日,肃州区人社局依法向该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但该公司逾期未支付。
4.处理情况: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八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3〕3号)的相关规定,2017年10月11日,酒泉市肃州区人社局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将该案移送酒泉市公安局肃州分局立案查处。
八、江苏苏坛建设有限公司金坛安装分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
1.企业基本信息
违法主体全称:江苏苏坛建设有限公司金坛安装分公司
工商注册号:320482000116795
地址:金坛市美地蓝庭28幢101号
2.法定代表人:薛国俊
3.主要违法事实:2017年2月22日,敦煌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接到投诉,称敦煌大剧院和莫高大酒店项目存在拖欠劳动报酬问题。经查,该项目由江苏苏坛建设有限公司金坛安装分公司承建,项目负责人为薛国俊。该公司拖欠19人工资195607元。2017年3月23日,敦煌市人社局依法给苏坛公司法人薛某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该公司逾期未支付。2017年5月11日,李某等3人也投诉苏坛公司法人薛某拖欠其3人工资54800元,2017年7月19日,敦煌市人社局再次给该公司下发了劳动保障监察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该公司逾期仍不履行。
4.处理结果: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八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3〕3号)的相关规定,因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2017年8月1日,敦煌市人社局依法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九、酒泉市兴厦建业有限公司拖欠工资案
1.企业基本信息
违法主体全称:酒泉市兴厦建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20902225113081L
地址:酒泉市肃州区世纪大道7号宏泰家园1号楼
2.法定代表人:吴兴
3.主要违法事实:2017年12月21日敦煌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接到投诉,反映酒泉市兴厦建业有限公司项目代理人李生俭存在拖欠劳动报酬问题。经查,2015年10月至2016年6月,李某等31人在酒泉兴厦公司代理人李生俭(双方签订了授权委托书、内部承包管理协议书)承包的敦煌市党河灌区农业用水实行总量控制定额管理示范工程项目从事修渠工作。工程完工后,李生俭一直以工程款未结清为由拒不支付工人工资,现拖欠李某等31人工资463120元。2018年2月5日,根据调查情况,敦煌市人社局依法向李生俭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要求李生俭于2018年2月28日前支付李某等31人工资共计463120元,但李生俭逾期一直未支付,拒不执行处理决定。
4.处理结果: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八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3〕3号)的相关规定,因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2018年3月27日,敦煌市人社局依法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十、瓜州县明瑞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
1.企业基本信息
违法主体全称:瓜州县明瑞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20922095963511U
地址:甘肃省酒泉市瓜州县榆林巷86号
2.法定代表人:刘虎年
3.主要违法事实:2017年9月17日肃北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接到张某等7名农民工投诉,称瓜州县明瑞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经查,张某等7名农民工于2015年6月至2017年1月受刘虎年招用在肃北县马鬃山镇马桥三标段、马桥一标段石料厂、马桥一标段111采石场务工,共拖欠张某等7名农民工工资共计178265元,证据充分、事实清楚。2017年9月20日肃北县人社局依法向该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要求及时清欠拖欠农民工工资,但该公司逾期仍不履行。
4.处理情况: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八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3〕3号)的相关规定,该公司行为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肃北县人社局于2017年10月25日依法将该案移送肃北县公安局后,该公司限期支付了上述拖欠工工资178265元,涉及责任人的刑事责任按照司法程序依法处理。
十一、酒泉东升菜业有限责任公司拖欠工资案
1.企业基本信息
违法主体全称:酒泉东升菜业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20902739643821K
地址: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高新技术工业园区
2.法定代表人:马世杰
3.主要违法事实:2017年8月21日以来,肃州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陆续接到农民工投诉,称酒泉东升菜业有限责任公司拖欠其工资。经查,酒泉东升菜业有限责任公司拖欠76名农民工54.87万元劳动报酬的违法行为属实。
4.处理情况:2017年10月11日,酒泉市肃州区人社局依法向该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但该公司逾期未支付。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八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3〕3号)的相关规定,2017年11月8日,酒泉市肃州区人社局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依法将该案移送酒泉市公安局肃州分局立案查处。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8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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