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通报

酒泉日报 2018-05-17 09:46 大字

为加强对拖欠工资违法失信用人单位的惩戒,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根据《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人社部规〔2017〕16号)第五条之规定,现对酒泉宏基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等2家用人单位(个人)纳入拖欠农民工“黑名单”管理,自公布之日起请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加强对失信企业(个人)的监管,落实联合惩戒措施。

一、酒泉宏基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拖欠工资案

1.企业基本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20902332246488B

地址: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金泉路13号7-2-202室

法定代表人:安彦宏

2.违法事实

2017年11月28日,肃州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接到农民工投诉,称酒泉宏基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拖欠其工资。经查,酒泉宏基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2016年、2017年度承包的装饰工程中,拖欠17名农民工32.56万元劳动报酬的违法行为属实。

3.处理情况

2017年12月15日,肃州区人社局依法向该公司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肃区人社监令字〔2017〕60号),但该公司逾期未支付。2018年1月9日,肃州区人社局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依法将该案移送酒泉市公安局肃州分局立案查处。

二、任建明拖欠工资案

1.自然人基本信息

任建明,男

身份证号:622102197208163413

住址: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三墩镇二墩堡村3组新10号

2.违法事实

2017年11月28日,肃州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接到农民工投诉,称自然人任建明承包施工期间拖欠其工资。经查,任建明在2017年7月至9月以自然人身份在酒泉市肃州区钢铁城承包多家单位地坪硬化、土建工程期间,拖欠14名农民工6.42万元劳动报酬的违法行为属实。

3.处理情况

2017年12月15日,肃州区人社局依法向任建明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肃区人社监令字〔2017〕61号),但任建明逾期未支付。2018年3月13日,肃州区人社局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将该案移送酒泉市公安局肃州分局立案查处。

以上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用人单位(个人),如不服本公示决定,可在公布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人社行政部门酒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肃州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向玉门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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