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其道才安全

酒泉日报 2018-11-28 09:52 大字

11月19日14时,市公安局肃州分局交警大队城市执勤中队交警杨斌与3名同事在南关十字执勤。

在民警的疏导指挥下,繁忙的南关十字秩序井然。从鼓楼环岛向南行驶的车流在民警的哨声和手势下一分为二,机动车继续在机动车道行驶,非机动车则驶入非机动车道。遇上逆行的非机动车,民警及时劝导驾驶人停车并到对面非机动车道行驶;行人欲闯红灯时,民警提醒其站在安全位置等绿灯亮起再通行。

解放路十字、盘旋路口也是同一番景象。但是,尽管有民警疏导指挥,仍有少数非机动车驾驶人不顾劝阻穿梭在机动车中间。

据了解,为进一步提升道路交通管理水平,规范城区道路交通秩序,全面提升城市文明程度,肃州区响应《酒泉市“文明出行”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开展为期3个月的城区交通秩序集中整治工作,现阶段以非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影响城市通行秩序为重点整治内容。

“近几年,酒泉城区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数量增多,部分道路未设置非机动车道,非机动车争道现象很常见。到了冬天,非机动车驾驶人穿着厚重,可能会遮挡视线,也可能影响操作,在机动车道上驾驶安全隐患更大。”杨斌说,11月1日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抽调27名民警在城区重点路段劝导非机动车辆依法行驶;11月中旬,市公安局肃州分局交警大队农村中队、特巡警大队的近30名民警和交警大队城市执勤中队约70名民警继续开展劝导整治工作。

除此之外,肃州区文明办还组织文明出行志愿者开展为期半个月的“创建文明城市·开展交通劝导”志愿服务活动,其中包括劝阻非机动车依法行驶。

14时30分,经过解放路十字向西行驶的非机动车在民警提示下驶入非机动车道。记者观察到,经过民警的提示,绝大多数非机动车驾驶人都能自觉遵守交通秩序。

“经过一两次提醒,大多数非机动车驾驶人都有了在非机动车道行驶的意识。我们每天在路上执勤,能感觉到变化。”杨斌说,集中整治结束后,劝导工作会融入民警日常执勤,以巩固整治效果和建立长效机制,提高道路通行效率,减少道路交通事故。

□见习记者程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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