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肃州区滨河南路道路建设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为了便于公众了解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情况,现将有关环评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酒泉市肃州区滨河南路道路建设工程项目
建设单位:肃州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处
建设地点: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滨河南路位于酒泉市肃州区,西起酒银路,东至酒航路,为东西向主干路,道路全长2293.38米,红线路宽40米,设计速度为40千米/时。工程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交通及附属设施工程等。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治理措施
1.可能造成的影响
施工期:主要产生占用土地、植被破坏、弃渣、水土流失、噪声、粉尘污染等影响;
营运期:主要有道路车辆噪声、汽车尾气等。
2.拟采取的治理措施
施工期:施工现场及运输道路定期洒水,运送车辆加盖篷布,粉状物料堆放时防风遮盖;加强施工人员管理,洗漱废水就地泼洒自然蒸发,施工废水设沉淀池沉淀回用;施工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加强维护和保养,施工现场设置围挡等;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及时清运。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施工迹地恢复、绿化复垦等。
营运期:项目营运期道路车辆行驶噪声主要通过加强绿化建设及加强车辆管理、严格执行限速和禁止超载等措施降低影响。废气治理措施主要包括:加强道路绿化建设,装运含尘物料的车辆要求遮盖,对道路及时清扫,保持路面清洁,并适时洒水等。
三、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期限及其他
公众如需查阅环评报告书简本或其他进一步资料,可以致电、致函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索要,查阅有效期为本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和具体形式
为了解公众对本项目的关心程度和所持态度以及公众关心的主要问题,听取公众对项目的意见和建议,使项目的建设更加合理、完善,希望有关公众积极参与本次公众调查。
征求意见内容:对建设项目的态度、对项目拟采取的环保措施的态度、对项目选址的意见、对环评结论的意见等。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建设单位将在公示贴出后10个工作日内到项目所在地,通过现场问卷调查征求对项目的意见。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示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七、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肃州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处
通信地址: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北环东路11号
邮编:735000联系人:刘艳青
联系电话:18909371602
电子邮箱:42737394@qq.com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环评单位:河南金环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国环评乙字2551号)
通信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东62号27层2744号—2745号
邮编:450000联系人:谢工
联系电话:13893774612
电子邮箱:724582942@qq.com
2017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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