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察机关通报2015年以来 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开展情况全省公益诉讼挽回和追缴国有资产2.05 亿元
(记者 焦太霞 通讯员 李婷) “希望社会公众更多关注公益诉讼,积极向检察机关举报公益诉讼案件线索。”3月30日,在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召开的甘肃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新闻发布会上,省检察院民行处负责人向社会大众呼吁。
会上,省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徐雷、民行处处长陈冰如分别向媒体通报了甘肃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开展情况、取得的主要成效及《甘肃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线索举报奖励办法(试行)》的制定情况和主要内容。
据徐雷专委介绍,2015年7月以来,甘肃省检察机关开展了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打造了甘肃检察工作新的业务增长点。
截至目前,全省检察机关通过办理公益诉讼案件,共恢复和保护被损毁国有林地365亩;恢复和保护各级集体林地中生态公益林78.3亩;恢复和复垦被非法改变用途和占用的耕地343.96亩;恢复和保护被非法开垦和占用的草原553.82亩;督促治理恢复被污染水源地29204亩;督促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的河道105.9公里;促成清理违法堆放的各类垃圾和固体废物564吨。共挽回和追缴国有资产2.05亿元。
另外,共摸排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301件;履行诉前程序案件236件;52个试点基层院中,已有37个基层院向法院起诉40件案件;已宣判的10件案件中,检察机关均胜诉。
省检察院民行处副处长何君姬发布了6起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分别是宕昌县水务局不依法履行职责案、永登县农林局不依法履行职责案、武山县滩歌镇政府不依法履行职责案、肃南县国土资源局不依法履行职责案、阿克塞县国土资源局不依法履行职责案、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不依法履行职责案。
宁县九龙河等沿岸有22个排污口将未经处理的污水直接排入河道,造成河流污染。宁县环境保护局曾三次向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出污染整治督办函,要求该局对宁县城区境内排污口进行整治,对未纳入排污管网的排污口进行并网改造,配套建设官网,纳入县城污水收集管网,整改期限为2016年10月底。
宁县人民检察院发现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并未采取有效措施,城区排污口持续排放污水。遂于2016年10月28日向该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积极履行污水处理管理职责,全面关闭宁县城区沿河非法排污口,对未纳入排污管网的排污口进行并网改造,纳入县城污水收集管网,且彻底整改行政不作为问题。2016年11月28日,宁县人民检察院会同宁县环境保护局再次现场勘验,发现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未对县城排污口进行全面规范化整治,河道水质仍处于受污染之中,社会公共利益仍处于受侵害状态。 2016年12月9日,宁县人民检察院向庆阳林区基层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2017年3月14日,庆阳林区基层法院一审宣判,判决支持检察机关全部诉讼请求,责令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限期整治。
矿区遭污染 检察机关向阿克塞县发出检察建议
阿克塞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阿克塞宏大石棉销售有限公司“3.7”爆炸案件过程中,发现该县红柳沟石棉矿区污染事件涉及环保部门怠于履行监管职责,导致矿区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严重。该县环保部门对未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17家石棉开采企业,虽多次要求限期补办环评手续并通知整改,但对逾期未补办环评手续并未整改的企业,未进一步采取有效行政监管措施,导致污染问题未予解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仍处于受侵害状态。
甘肃省三级检察机关多次到矿山调查取证后,向该县环境保护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该局依法对阿克塞县红柳沟矿区未依法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石棉开采企业予以关停,并进一步履行监管职责。阿克塞县环境保护局于2015年12月17日通知各石棉矿采选企业停产整改。2016年1月30日,阿克塞县政府经研究决定,对石棉矿区存在的环境污染问题的企业予以关停,并要求:被关停的企业从即日起停止一切生产活动;工商部门从即日起吊销被关停企业的营业执照;供电部门停止对被关停企业供电;被关停企业要恢复生产,必须按照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等要求,办理相关审批手续以后方可生产;环保、生产、发改、工信和检察部门负责监督被关停企业的落实情况;对阻挠、抗阻关停工作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严肃处理。对产生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至此,该起案件已通过诉前检察建议取得了实质效果。
新闻推荐
连日来,位于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境内的大、小苏干湖湿地自然保护区春潮涌动,冰雪开始逐步融化,数万只国家级野生珍贵保护鸟类再一次从千里之外的南方飞回到了大、小苏干湖,它们将在这里筑巢建窝,开始...
阿克塞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