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拟占用湿地公园公示

济宁日报 2022-03-24 10:41 大字

因邹城市太平采煤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示范工程(二期)北区巡护路项目需占用太平国家湿地公园,现将具体情况公示如下:

邹城市太平采煤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示范工程(二期)北区巡护路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邹城市太平镇,建设内容为巡护道路的提升改造,总用地面积1111.75m2,全部位于山东邹城太平国家湿地公园的湿地保育区,拟占用湿地公园期限为永久使用。

本公示起止日期:2022年3月24日至2022年3月30日。

现就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在公示期内,相关单位和个人如有意见或建议请联系邹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张正猛联系电话:0537—5355396

邹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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