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盗燃气被处罚

济宁日报 2022-02-16 07:51 大字

近日,邹城市公安局中心派出所接到天然气公司工作人员报警,称该辖区某村有人私自改装天然气使用,存在盗取天然气的嫌疑。

接报警后,该派出所民警迅速出警赶到现场,展开调查,发现某村王某、王某某家中供暖采用天燃气供热,但燃气量与实际燃气设备用气量严重不符,民警侦查中,发现两户燃气表有改装痕迹,在初步掌握违法证据情况下,办案民警当机立断,将王某、王某某依法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经询问,两人对盗窃燃气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经审讯,自2021年12月,为节省燃气费用,王某、王某某二人便动起“歪脑筋”,使用工具对家中天然气计量表进行私自改装,从而使天然气用量不过表,非法获利涉案金额2000余元。

目前,违法行为人王某某、王某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通讯员蒋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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