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交警大队 交通事故救助基金暖人心

济宁日报 2021-12-08 08:06 大字

近日,在邹城市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有人员受伤,伤者被紧急送医后却无力承担治疗费用,在伤者一筹莫展之际,邹城交警大队积极帮助伤者申请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使伤者得到及时救治。

10月1日12时10分许,宋某驾驶轻型自卸货车,沿尧王线由东向西行驶至邹城市尚河——崇义岭田黄镇上鲍村公交站牌处时,遇金某驾驶电动自行车(乘坐人赵某)由北向南行驶至上述地点,发生碰撞。事故导致金某、赵某多处骨折及颅脑外伤,受伤严重。送往医院后医院告知家属需准备十多万的治疗费用,伤者家属家境一般,一时间难以支付高昂的治疗费用,肇事方也只能垫付部分治疗费用,在伤者家属一筹莫展之际,事故处理民警了解到这一情况,迅速启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程序,第一时间帮助伤者申请救助基金,开具救助基金抢救费用垫付通知书,并积极帮助其准备所需材料,经上报审批,为事故伤者垫付10万元救助基金,伤者也得到及时救治。通讯员朱力孙晓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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