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清气正过两节
本报记者 万德龙
中秋、国庆将至,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坚决杜绝借节日走访之名违反换届纪律,确保廉洁过节,不断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昨日,中共济宁市纪委就“两节”期间加强廉洁自律工作作出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严格执行各项纪律规定,严防“节日病”,坚决杜绝“节日腐败”,贯彻执行“十严禁”。
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节礼;严禁收送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违规使用公车、“私车公养”或变相借用、租用车辆;严禁公款旅游和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安排;严禁违反《违规吃喝禁止清单》规定,组织公款吃喝、超标准接待,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严禁借节日之机或以职工福利名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等;严禁机关事业单位食堂日常用餐、公务接待用餐等过程中出现浪费粮食现象;严禁违反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违规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等活动;严禁换届期间相互宴请,或通过快递邮寄、电子红包、网上转账等方式赠送礼品礼金;严禁借节日走亲访友、请客聚餐、礼尚往来等名义,实施拉票贿选、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等违反换届纪律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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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本报记者 万德龙
“两节”将至,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15日,中共济宁市纪委通报了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邹城市政府原副市长、市公安局原局长刘书寅违规收受礼金、消费卡等问题。2015年中秋节至2021年春节,刘书寅先后36次收受企业及下属所送礼金、消费卡等,共计22.7万元。2015年12月至2016年8月,刘书寅违规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小型轿车一辆,供其个人使用。刘书寅同时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2021年8月,刘书寅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济宁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原副县级干部黄玉峰违规收受礼金、公款旅游等问题。2013年春节至2017年中秋节,黄玉峰先后44次收受工程承包商、下属单位负责人所送现金、购物卡,共计6.2万元。2014年1月至2017年1月,黄玉峰先后3次借公务差旅之机,到三亚、坝上、昆明等地旅游,费用在单位报销。黄玉峰同时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2021年3月,黄玉峰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取消其享受的待遇,违纪所得予以收缴,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3、任城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区社会治理服务中心主任赵体稳违规公务接待问题。2017年3月至2020年10月,任城区社会治理服务中心违规安排公务接待,费用共计8.87万余元。赵体稳安排工作人员通过虚开印刷费发票、商场购物发票的方式入账报销。2021年6月,赵体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济宁高新区殡葬管理所原所长夏杰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公车私用等问题。2021年3月1日,高新区殡葬管理所与某环保设备公司签订施工协议后,夏杰等人接受公司负责人提供的宴请。2018年春节至2021年春节,夏杰先后5次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所送礼品、礼金,共计价值4600元。2016年至2021年,夏杰个人驾乘高新区殡葬管理所公车上下班、办理个人事务。夏杰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7月,夏杰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撤职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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