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载人“驶”不得 安全出行要牢记 货车载人危险大

济宁晚报 2021-09-06 07:43 大字

本报记者李胜男通讯员朱力赵澍

近日,邹城市交警大队四中队民警在辖区太平镇S342省道错时执法巡逻时,发现一辆轻型栏板货车后车厢内载有一人,存在违法载人行为,有极大的交通安全隐患。民警见状,立即上前示意驾驶人靠边停车,要求驾驶人出示相关证件配合检查。经检查,该车驾驶室内坐着5人,车厢蹲着1人,车厢内没有任何防护措施。

由于该车是轻型栏板货车,除驾驶室内可以乘坐五名人员外,后方车厢及其他位置均不可拉载人员。“超员或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会使车辆动力性能下降,车辆躲避障碍物、变更车道等能力均降低,同时降低了行车速度,使得车辆间速度差变大,增大了事故发生的概率。车辆轮距越窄、重心越高,则越容易发生侧翻。当车辆超员或违法载人时,一方面改变了制动力在各轴之间的合理分配,容易导致制动距离变长、制动时转向失效、车辆甩尾等方面的事故,另一方面,在下长坡等路况下,因为制动频繁且强度大,容易使制动器发热、损坏,进而影响制动效能甚至造成制动失效。”交警解释道。

随后,执勤民警对驾驶员和车内人员进行了交通安全教育,在责令驾驶人刘某对拉载人员进行安全转运后,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对其驾驶货车违法载人行为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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