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市公安局 严查严防火灾隐患

济宁日报 2021-03-31 07:27 大字

“任何时候都不能在林区抽烟,否则就会酿成大祸!”在接受邹城市公安局森林公安民警调查时,嫌疑人邢某某对自己失火烧山的行为后悔不已。

近日,邹城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接到群众举报,称大束镇凰翥村发生山火。接报警后,民警迅速前往现场,配合消防救援人员及时将火扑灭,并对着火原因进行调查取证,因民警快速出警处置,幸未造成人员伤害。

经调查,嫌疑人邢某携带火柴香烟上山,点烟后将未燃尽的火柴随手丢弃,不慎引燃干枯的野草,火势随风蔓延引发山火,嫌疑人邢某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通讯员蒋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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