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济宁分公司 2020年十大理赔案例 最高赔付332.21万元
近年来,中国人寿济宁分公司坚持“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全方位提升理赔服务品质,全力为客户提供更加快捷、温暖的理赔服务体验。
2020年,公司快速响应和受理客户理赔需求,理赔赔款支出2.59亿元,较2019年增长17.37%,赔付9.79万人次,较2019年增长28.19%,前十大理赔案件最高赔付金额332.21万元,件均赔付127.2万元。
案例1 (赔付金额332.21万元)被保险人D先生,49岁,家住泗水县。2016年至2019年投保了《国寿鑫福年年年金保险》、《国寿鑫福年年养老年金保险》、《国寿鸿福至尊年金保险(分红型)》、《国寿鑫享金生年金保险(B款)》等多款保险产品。2020年6月,D先生突发心梗,经医院抢救无效身故。中国人寿接到客户家属理赔申请后,立即核实处理,及时将332.21万元身故保险金转入受益人账户。
启示:为家里的“顶梁柱”投保充足的保险,就是给家庭一份稳定的保障。保险,不能杜绝风险,但是可以转移风险事件带来的经济压力。有了保险,就能在风险来临时,更加从容地面对。
案例2 (赔付金额180万元)被保险人L先生,44岁,家住邹城市。2014年投保了《国寿瑞鑫两全保险(分红型)(2013版)》、《国寿附加瑞鑫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2013版)》。被保险人因感觉腹部不适,前往医院诊疗,经病理确诊为非霍奇金淋巴瘤。中国人寿接到客户理赔申请后,立即核实处理,及时通过银行转账将180万元重疾保险金转入被保险人账户。
启示:对于家庭的中流砥柱而言,在收入稳定期为自己购买保险,不仅为未来做好准备,也实现了对家人爱的传承。
案例3 (赔付金额166.22万元)被保险人F女士,34岁,家住兖州区,2014年至2018年投保公司《国寿鑫易宝年金保险》、《国寿鑫福年年年金保险》、《国寿鑫福年年养老年金保险》、《国寿附加国寿福豁免保险费重大疾病保险》、《国寿盛世臻品年金保险(分红型)》等险种。2020年9月,F女士因胃癌治疗无效身故。中国人寿接到客户家属理赔申请后,立即核实处理,及时将166.22万元保险金转入受益人账户。
启示:生活从不偏爱任何一个人,意外和疾病随时都有可能不期而至。购买保险,并不是一次简单的消费,保险带给我们的是一份保障,一份对自己和家人满满的爱。
案例4:(赔付金额150万元)被保险人Z先生,30岁,家住梁山县,2017 年投保公司《国寿如意随行两全保险》。后被保险人Z先生在乘坐车辆时,不幸途中发生车祸,经抢救无效身故。中国人寿接到客户家属理赔申请后,立即核实处理,及时将150万元理赔款转入受益人账户。
启示:意外、疾病和明天哪个先来,谁也说不准。利用保险作为自己和家人的风险“防护伞”,及时有效缓解风险压力,呵护家人,守护幸福。
案例5 (赔付金额113万元)被保险人Z先生,33岁,邹城人。2012年至2020年投保了公司《国寿瑞鑫两全保险(分红型)》、《国寿百万如意行两全保险》、《国寿绿洲团体意外伤害保险(A型)(2013版)》、《国寿新绿洲团体定期寿险(A款)》、《国寿通泰无忧意外伤害保险(A款)》等险种。2020年5月,被保险人Z先生驾驶车辆时,发生车祸,经抢救无效身故。中国人寿接到客户家属理赔申请后,立即核实处理,及时将113万元身故保险金转入被保险人受益人账户。
启示:拥有良好的风险防范意识,及时为自己和家人准备充分、适当的保险,是保障家庭抵挡风险、捍卫来之不易的幸福生活的科学选择。
案例6 (赔付金额85万元)被保险人W女士,41岁,家住微山县,2013年至2018年投保公司《国寿祥瑞终身寿险》、《国寿附加祥瑞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国寿福终身寿险(优享版)》、《国寿康宁终身重大疾病保险(2012版)》、《国寿附加国寿福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优享版)》等险种。 后被保险人W女士因甲状腺癌住院治疗。中国人寿接到客户理赔申请后,立即核实处理,及时将85万元理赔款转入被保险人账户。
启示:风险无处不在,只有在“无事”时做“有事”时的准备,才能在风险来临时从容面对。
案例7 (赔付金额68.7万元)被保险人Z先生,44岁,家住兖州区,2007年至2020年投保《康宁终身保险》、《国寿祥瑞终身寿险》、《国寿福终身寿险(臻享版)》、《国寿全家福意外伤害保险(2013版)》、《国寿绿舟意外伤害保险(2013版)》等险种。2020年4月,被保险人Z先生驾驶车辆时发生车祸当场身故。中国人寿接到客户家属理赔申请后,立即核实处理,及时68.7万元身故保险金转入受益人账户。
启示:虽然生老病死无法避免,但是至少保险可以让爱延续。愿每一份保险在不幸来临时能守住更多的幸福和关爱。
案例8 (赔付金额60万元)被保险人G先生,35岁,家住邹城市,2019年投保公司《国寿百万如意行两全保险》。2020年3月,被保险人G先生驾驶小型轿车发生车祸,经医院抢救无效身故。中国人寿接到客户家属理赔申请后,立即核实处理,及时将60万元身故保险金转入受益人账户。
启示:保险是体现未雨绸缪的风险管理工具。一旦不幸遭遇意外变故,如果前期投保了相应的保险产品,保单背后那份沉甸甸的爱就会得到延续,家人平静幸福的生活状态也会得以保障。
案例9 (赔付金额59.68万元)被保险人L女士,57岁,家住济宁市任城区,2001年至2018年在公司投保《康宁终身保险》、《国寿福禄鑫尊两全保险(分红型)》、《国寿盛世臻享年金保险(分红型)》等险种。2020年11月,被保险人L女士因肝衰竭治疗无效身故。中国人寿接到客户家属理赔申请后,立即核实处理,及时将59.68万元身故保险金转入受益人账户。
启示:生活中并非永远充满阳光,风雨总在不经意间来临。保险或许不能马上驱散阴霾,但是一份适合的保险,正如一把及时撑起的雨伞,为您和家人遮风挡雨,陪伴您与家人坚定前行,迎接风雨后的绚丽彩虹。
案例10(赔付金额56.8万元)被保险人W女士,32岁,家住济南。2019年投保《国寿尊享康健重大疾病保险》、《国寿长久呵护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国寿如E康悦百万医疗保险(A款)》等险种。后被保险人W女士因甲状腺癌住院治疗。中国人寿接到客户理赔申请后,立即核实处理,及时将56.8万元保险金转入被保险人账户。
启示:健康的体魄和幸福的生活是每个人都渴望拥有的一种状态。保险虽无法抵挡疾病和意外,却可以帮助每一个家庭更好地面对风险。岁月静好,从一份保单开始。(郭守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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