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市法院 “一站式”解决道交纠纷 高效便利服务群众

济宁日报 2020-12-16 07:54 大字

邹城市法院积极探索“道交一体化”工作机制,推进道路交通事故一体化处理模式,大大缩短化解纠纷周期,真正实现交通事故“一站式”处理。

变“诉后审理”为“诉源治理”

道交一体化诉调中心配备员额法官一名、法官助理一名,书记员三名,审判庭配置科技法庭,并安装庭审直播系统,为化解道交纠纷提供科技保障。

道交一体化诉调中心、邹城市法院民一庭庭长告诉记者,“交通事故发生后,交警部门进行责任认定后,双方当事人如有纠纷可直接到邹城市法院道交一体化诉调中心或登录邹城市法院官网,进入“道交一体化平台”申请调解,调解成功的案件,可通过平台在线申请司法确认。若双方当事人就交通事故赔偿事宜协商不成,受害一方可直接通过“道交一体化平台”提起诉讼。”

道交一体化诉调中心将传统的“诉后处理”转型为“诉前化解”,在整个工作流程中,“交警队简易调解——邹城市法院道交一体化诉调中心诉前调解——法院进一步诉前调解——审理后调解”, 整个调解工作贯穿全部流程,大大提高了调解率,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降低了上诉率,有利于当事人和气息诉,减少不服判的纷争。道交一体化诉调中心自今年6月8日正式进驻邹城市交警队以来,共处理纠纷610余件,取得良好效果。

最快一天就可办结

8月22日,出租车司机徐某某与司某某发生交通事故致出租车车辆受损,因徐某某不仅有车损,还有停运损失,徐某某自行委托鉴定机构对其车辆损失价值进行评估,评估报告作出后,于9月21日向邹城市法院提起诉讼。因徐某某停运损失未作出鉴定,为尽快化解纠纷,同时减少双方当事人的损失,邹城市法院道交一体化诉调中心工作人员当即通知对方当事人司某某到场,对双方赔偿事宜进行调解,按照邹城市出租车的市场日停运损失数额计算徐某某的车辆停运损失,经对双方说理分析,达成一致调解方案,司某某当场给付徐某某赔偿款8000元,徐某某当即提出撤诉申请,该案于9月21日立案,并于当天调解成功,原告撤诉,圆满解决纠纷。

按以往法律程序,如果徐某提起诉讼,即使最后胜诉,由于案件审理程序性、案情多样性等原因,得到赔偿仍需要较长时间。“类似这种赔偿数额较小、无需伤残鉴定的纠纷,通过道交一体化诉调中心调解员调解后,最快一天就可解决,真正做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邹城市法院民一庭庭长说。

多部门联动实现信息共享

道交纠纷一体化将公安机关、调解组织、人民法院、鉴定机构、保险公司等参与交通事故纠纷处理的相关职能部门全部连接起来, 各部门之间数据共享、互联互通,为当事人提供全流程在线的事故责任认定、损失确定、司法鉴定、赔偿调解、法院诉讼和保险赔付等服务,实现当场调解、快速理赔、一次性解决纠纷,为人民群众提供高效、便捷、公正的司法服务。

2019年11月12日,徐某发母亲杨某因交通事故死亡,其子也因交通事故致残,徐某发及其家人因赔偿事宜向邹城市法院提起诉讼,因事故认定书处于复核阶段等其他原因,徐某发及其家人曾两次撤回起诉,原告于今年7月初第三次起诉立案处理,邹城市法院道交一体化诉调中心工作人员指导徐某发通过道交一体化平台申请赔偿,又即时联系保险公司,将徐某发上传的证据材料通过该平台推送至保险公司,并通知保险公司尽快出具赔偿方案。各方很快通过电话联系初步达成赔偿意见,据此,法院于今年7月15日将各方当事人汇集在一起,通过道交一体化平台发起调解书申请,事故责任人当庭给付赔偿款5万元,保险公司承诺一个月内将赔偿款44.5万元汇至当事人账户。至此,此次交通事故终于圆满解决,徐某发及其家人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因“道交一体化平台”的适用,保险公司可在第一时间接触当事人的案件材料,尽快出具调解方案,利于化解矛盾纠纷。

邹城市法院实施“道交一体化”模式以来,工作开展顺利,邹城市法院将继续扎实推进道交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改革工作,以信息化手段为依托,不断提升解决纠纷科技化和专业化水平,线上线下同步建设、同步推进,实现无缝对接,打造“互联网+人民调解”多元化纠纷解决新格局。

记者曹梦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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