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伪造变更号牌 失信违法被处罚

济宁日报 2020-06-02 06:35 大字

号牌是识别一辆机动车和车主身份的重要信息载体,是其合法上路的前提。伪造、变更号牌车辆往往肆意违法行驶,危害其他车辆、人员安全,是非常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可就有那么一些人抱着侥幸心理,明知不可为而为之,邹城这位驾驶人胆子就更大了,实习期伪造、变更号牌上路行驶,竟然还酒驾。

5月8日早7时40分许,邹城市交警大队一中队民警,在太平路与四基山路交叉口高峰岗执勤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鲁HU05XX的白色轿车的车牌存在伪造、变更的嫌疑,立即将其拦停。

检查过程中,民警发现该车驾驶人王某神色慌张,询问其车辆信息时,言语闪烁其辞。随即,民警对该车进行检查,发现其号牌有明显的变造痕迹。“号牌上面贴了一块小数字,用‘5’将原本的号牌\‘Q’进行了遮挡。”民警立即将粘贴在号牌上的小铁牌摘下。摘下后,白色小型轿车露出了原本的车牌鲁HU0QXX。

在询问王某的过程中,民警发现王某嘴里有酒味儿,又对其进行酒精检测。经检测发现,王某体内酒精含量为31mg/100ml,系酒后驾驶。然而,“惊吓”还没有结束。在对其进行处罚查看驾驶证时,民警发现王某的驾驶证正处实习期。

实习期酒驾还变更、伪造号牌,证据确凿。驾驶人王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颇为懊悔。王某说自己是7号晚上喝的酒,以为过了一夜酒散了,便开车上路行驶,孰料检测后竟还是酒后驾驶;原本是抱着侥幸心理变更号牌来躲避监控的抓拍,没想到这些侥幸最终变成了不幸。

随后,民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对其进行驾驶证扣24分,罚款3000元,15日拘留的处罚,王某为自己的违法行为付出了惨痛的代价。民警提醒,道路交通安全关系你我,切忌心存侥幸,唯有坚守底线和原则,才能平安出行。记者梁琨通讯员孔翠玲赵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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