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226项行政许可事项与上级政府同权

大众日报 2019-04-08 10:00 大字

□记者张誉耀姜国乐

通讯员张长青报道

本报邹城讯“我是负责医院护士执业注册及延续注册工作的代办员,原来办理这些事项都得去济宁,实施‘市县同权’以后,在邹城市卫生健康局的窗口就能办理,材料齐全,当场就给发证,节省了不少时间和精力,真是方便多了。”2月27日,在邹城市政务服务中心,邹城市妇幼保健院护理部工作人员任伟满意地告诉记者。

“根据深化放管服改革的总体要求,济宁市将市级保留的236项行政许可事项中的227项下放至各县(市、区)同权办理,邹城市承接了226项,市县同权比例达到96%,基本实现市、县两级审批同权,促进政务服务高效提速。”邹城市政府审改办副主任王贝介绍。邹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许可科科长陈超告诉记者,现在,只需企业带齐材料到窗口,由邹城局的工作人员拿出预审初审意见,济宁局的工作人员在邹城局起草好的预审终审意见上盖章即可,涉及到环保等部门的材料也是部门之间材料内部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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