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太平国家湿地公园通过验收
本报记者 万德龙
日前,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下发《关于2018年试点国家湿地公园验收情况的通知》,包括邹城太平国家湿地公园在内的112处试点建设的国家湿地公园通过验收,正式成为“国家湿地公园”。本次公布的名单中涉及山东省的共有10处,包括日照傅疃河口国家湿地公园、青岛唐岛湾国家湿地公园等,太平国家湿地公园系济宁市唯一上榜公园。
太平国家湿地公园位于邹城西部,介于白马河与泗河之间,济宁与邹城交接之处,是南水北调东线工程的关键生态节点,也是邹西矿区、济兖邹曲都市区的生态“绿心”,属于华北平原典型的采煤塌陷新生湿地。湿地公园总面积1002.15公顷,湿地面积428.44公顷,湿地率42.75%。湿地类型主要有河流湿地、湖泊湿地、沼泽湿地和库塘湿地。公园分为5个分区:分别是保育区、恢复重建区、科普宣教区、合理利用区、管理服务区。此外,还发现了有“鸟类中的大熊猫”之称的震旦鸦雀和世界极危鸟类青头潜鸭。先后被评为“山东省最美湿地”、“济宁市湿地科普教育基地”。
自2013年12月太平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建设工作开始以来,邹城成立了太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负责湿地公园保护、管理、宣教等各项日常工作。同时,相继出台了《关于加强林地湿地保护管理工作的意见》、《山东邹城太平国家湿地公园保护管理办法(试行)》等规章制度,公园管理处也制订了相关工作制度,为湿地保护提供制度依据,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制度体系。此外,围绕湿地文化,积极开展了“世界湿地日”、“爱鸟周”等科普教育主题活动,利用各种方式进行广泛宣传,增强了群众对湿地的知晓率及保护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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