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老隐患”,预防“新风险” 明年汛前,给防洪隐患清清零
本报记者 杨柳
为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发挥水利工程综合效益,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和美丽乡村建设,近日,济宁市印发了《济宁市灾后重点防洪减灾工程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以下简称《方案》),力争到明年汛前,全面完成水毁工程修复以及对县级以上城市安全有直接影响的大中型险库加固治理、中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小型水利工程防洪隐患治理、受灾重要河道防洪治理主体工程建设和所有河湖清障任务,实现 6 个方面防洪隐患清零。同时,力争到2020年,完成大型河道防洪治理和大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主体工程建设,并推进其他河道治理。
病险水库除险加固
尼山水库加固治理工程已列入全省灾后重点防洪减灾工程建设计划,济宁市将力争在明年汛前完成坝基、主体工程建设。同时,列入全省灾后重点防洪减灾工程建设计划的泗水县尹城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也将于明年汛前完成主体工程建设。而对于济宁市范围内的小型病险水库,济宁市将实施规划内的泗水县、曲阜市、邹城市共 51 座小型水库的除险加固及提升工程。
存在局部防洪隐患 小型水利工程治理
济宁市计划在明年汛前对19项存在局部防洪隐患的小型水利工程实施治理,其中,包括河道治理工程5项,农村饮水安全提升工程1项,小型病险水库1项,防汛与山洪灾害项目2项,建筑物维修改造项目5项,泵站治理1项和田间工程4项。
河湖清违清障整治
结合“清河行动”回头看、河湖“清四乱”等,济宁市将启动河湖清违清障整治专项行动,全面清除河湖管理范围内各类违法建筑物、构筑物、高杆作物、林木和建筑、生活垃圾等,明年汛前河湖违法问题全部清零,确保河湖行洪安全。
病险水闸除险加固
济宁市将对全市11座大中型病险水闸进行除险加固。据市水利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由于大部分水闸尚未开展前期工作,考虑6至7个月的前期工作周期、合理施工工期、地方筹资能力以及汛期不能施工等因素,济宁市将分2019年、2020年两个年度完成水闸除险加固主体工程建设。
河道防洪治理
对于列入全省灾后重点防洪减灾工程建设计划的大汶河,济宁市将于2020年汛前完成堤防道路工程建设。对于曲阜市、邹城市、梁山县、微山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济宁市将于今年实施曲阜市沂河、邹城市北沙河治理工程,明年实施邹城市城河治理工程,2020年实施梁山县柳长河、邹城市白马河上游段、邹城市小沂河和微山白马河治理工程。
重大区域防洪除涝
对于涉及任城区、邹城市、微山县、金乡县、嘉祥县、鱼台县、高新区、太白湖新区和济宁经开区9个县市区(功能区)的淮河流域重点平原洼地南四湖片治理工程,和涉及微山县和邹城市的南四湖湖东滞洪区建设,济宁市都将于2020年完成主体工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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