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污举措也要有“温度”
□左丰岐
日前,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狠批某地打着大气污染治理旗号却影响民生的“一刀切”禁煤行为:当地在不具备集中供热、“煤改气”的条件下,采用强制禁煤方式推行清洁取暖,无法保障群众温暖过冬,造成群众怨言多、投诉不断。其实,居民过冬取暖作为北方的重要民生工程应该得到保障,防治大气污染也要深入推进,两者之间要有恰到好处的平衡,治污举措也要有“温度”。
不可否认,北方造成冬季采暖期大气污染最主要的原因,与城市周边农村和城中村等处的散煤燃烧有着极大关系,按照专家测算,1吨散煤大气污染物排放量是1吨电煤的10倍-15倍。因此,大力治理散煤污染,是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的治本之策。但是,治理散煤污染不能简单地理解为“去煤化”,也不能简单地推行“双替代”,而应根据当地实际选择适用的采暖技术路线,让治污与取暖平衡推进。
由中国煤控研究项目散煤治理课题组完成的《中国散煤综合治理调研报告2018执行报告》表明,经济性是居民取暖意愿的关键性因素。根据对1000余户农村居民的入户调研,仍有62%的居民使用燃煤炉具。同时,在一些经济条件较好的北方农村,居民在补贴到位的前提下,对“双替代”持欢迎态度。但是,“双替代”项目对补贴依赖性较大,地方财政负担较重,实际推进中并未缓解居民、政府、企业三方的压力,部分地方政府进退两难。
因地制宜选择合适的清洁取暖方式,根本原则就是低成本高效率。例如,邹城已经在3个镇154个自然村集中推广“解耦炉+清洁煤”取暖方式,近1万户村民用上了新炉具和洁净煤。政府对洁净煤1吨补贴160元,对解耦炉补贴860元,村民负担500元,受到当地居民欢迎。
应尽快让散煤治理和清洁取暖发展机制回归市场属性,实现公平竞争,激发企业创新的积极性,给予用户更多的自主选择权。各地也应当更务实地选择清洁取暖技术路线,经济性要放在重要位置考量,这样才可以保障推得动,居民用得起,用得长久,防止出现散煤取暖的逆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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