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市公安局按照中央、省、市有关要求,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公安工作的重中之重,高站位谋划、高规格推动,周密安排部署、强化措施推进,宣传发动、线索摸排、侦查打击多措并举,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成立领导专班组建专业队伍
市公安局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列为重要议事日程,摆在首要位置,对扫黑除恶工作做出全面部署。第一时间成立“一把手”任组长、其他党委成员任副组长的市县两级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刑侦部门,分管局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全市公安机关综合考核,制定实施方案、工作办法、考核标准等一系列文件,坚持日调度、周报告、月排名制度,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深入开展。
市公安局调配法制、刑侦、技侦等部门19名业务骨干和1名派驻纪检干部,组建扫黑除恶专业队伍和扫黑办公室;精选全市刑侦业务骨干建立50人的扫黑除恶专家人才库;各县市区均建立专业队伍和工作机构,健全协调调度、线索收集、专案督办等工作机制。4月16日至18日,市公安局在市人民警察训练基地举办为期三天的全市扫黑除恶专业力量培训班,邀请部级刑侦专家、国优检察官和基层一线刑侦专家对扫黑专业力量进行授课,提高全市公安机关办理涉黑涉恶案件的能力和水平。
营造宣传声势发动群众参与
积极构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大格局,通过公安微博微信平台发布有奖举报公告和受理举报方式,与网民互动交流,大力宣传扫黑除恶相关法律政策;翻印《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在重点区域、重要位置广泛张贴;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标语、设置举报箱、播放LED、出动宣传车、邀请媒体采访、广播电视播出、网络新媒体转载等多种宣传形式,不断深化宣传攻势,让广大人民群众坚定公安机关扫黑除恶的决心和信心,鼓舞群众广泛参与,积极检举揭发涉黑恶犯罪行为。
广泛收集线索强化精准打击
规范线索摸排、登记、推送、核查等工作流程,严格初核、分流机制,建立各类线索档案台账,实时跟进侦办进度。建立健全市扫黑除恶成员单位沟通协作机制,与法院、住建、交通、住房公积金等单位常态沟通,对发现的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及时通报和移交核查处理。建立线索滚动摸排机制,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依托社区民警、村警务助理和巡逻走访、治安管理等日常工作摸排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定期梳理110警情、民生警务平台群众诉求、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对摸排出的重要线索,市公安局扫黑办组织专业队员直接核查,从中筛选一批重点案件,采取上提一级、异地用警,严格实行市公安局主办、挂牌督办等机制。
充分发挥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主力军作用,出实招、下重拳、使狠劲,全力开展涉黑涉恶专案侦办,强势推进对黑恶犯罪的精准打击、深入打击,力求打透打彻底。加强政法各部门协调配合,积极商请市委政法委、市扫黑办牵头召开政法部门联席会议,统一执法思想,及时解决案件办理中的问题和困难,依法快速办理,从严从重打击。严格落实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与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制度,全力配合纪检监察部门深挖彻查黑恶势力的“关系网”、“保护伞”,坚决铲除、彻底打掉。把铲除经济基础作为扫黑除恶的重要内容,对涉黑犯罪嫌疑人及其利害关系人的财产依法查封、冻结,坚决依法清查追缴犯罪分子非法所得。
开展“雷霆”行动推向纵深发展
6月29日,全市公安机关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在“重大投资项目、重大建设工程”领域开展扫黑除恶雷霆行动。围绕在招投标过程中恶意投标、强揽工程,项目建设中煽动闹事,干扰阻挠正常施工,通过威胁、殴打、非法拘禁、虚假诉讼等方式侵占工程项目、公司企业,以村“两委”名义强揽工程、强装强卸、强行施工等16类黑恶势力犯罪作为打击重点,重拳出击,集中整治,切实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同时,明确公安机关负责人具体联系的重点项目、重大工程,形成一对一联系,落实“包线索摸排、包宣传发动、包指导防范、包项目服务”四包责任制;组织民警深入到重大建设项目走访调查,通过填写走访调查登记表和统计表,发放“一封信”等方式,走访建设工程项目负责人和务工人员、物建信息员,深入摸排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积极协调银监、国土、税务、工商等部门调查取证,加强对“两重”领域的日常监管,坚持边打边治边建,彻底消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努力为全市经济发展营造更加优质的社会治安环境。
严格督导考核压实工作责任
建立月排名、月通报制度,加强督导考核,对行动迟缓、措施不力、战果不佳的单位进行专项督导,对专项斗争进展缓慢的部分县市区公安局长进行约谈。构建专案专办、挂牌督办、协作会商等机制。进一步明确职责,涉黑涉恶案件由市县级公安机关主要负责人亲自组织办理,对涉黑恶专案进行挂牌督办,会同市检察院联合督办。积极协调检、法、纪委监委,强化协作配合,及时会商解决疑难问题,提高诉讼效率和办案质量。严格落实协作反馈和综合治理机制。及时通报办案中发现的行业漏管问题,建议协助相关部门完善监管措施,边打边治边建,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进一步明确领导责任,各警种、部门职责,派出所滚动摸排、线索移交、分析研判、线索核查、重大案件同步上案等工作机制,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通讯员侯宪锋高攀登
◆举报奖励
公安机关呼吁广大群众积极检举揭发涉黑涉恶线索,群众可通过网站、信箱、电话和邮箱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公安机关将对每一条举报线索严格登记、严格保密。同时,依据《山东省黑恶霸痞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办法》,对经查证属实的举报线索,将给予举报人1000元至50000元不等的一次性奖励。
举报人举报的黑恶霸痞违法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按下列标准对举报人给予一次性奖励:
(一)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以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名移送起诉的,奖励人民币50000元;
(二)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以犯罪集团移送起诉的,奖励人民币10000元。
(三)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以涉恶类犯罪团伙具体罪名移送起诉的,奖励人民币5000元。
(四)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以涉恶常见各类霸痞罪名移送起诉的,奖励人民币1000元。
(五)公安机关根据线索抓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集团头目或主犯的,奖励人民币5000-10000元;抓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集团骨干成员的,奖励人民币2000-5000元;抓获其他一般成员的,奖励人民币1000—2000元。
同一举报人在同一案件中,分别发挥上述不同作用的,应当重复奖励。
◆济宁市县两级公安机关受理举报方式
受理单位举报电话电子邮箱邮寄地址
市公安局0537-29608016059320jiningdaheiban@163.com任城区海关路19号市公安局扫黑办
市中分局 5162649szgashb@163.com济宁市任城区常青路19号市中区公安分局13楼扫黑办
任城分局5163122rcxjdd@126.com 任城公安分局南张办公区扫黑办
兖州分局3446184yanzhoudaheiban@163.com兖州区九州东路189号公安局刑侦大队办公室
曲阜市公安局4430073qufudaheiban@163.com曲阜市舞雩台路1号公安局扫黑办
泗水县公安局4280156ssxwzfw4221423@163.com泗水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办公室
邹城市公安局5585597zouchengdaheiban@163.com邹城市普阳山路1100号邹城市公安局扫黑办
微山县公安局8620136wsshce@sina.com微山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建设西路)309室
鱼台县公安局6467055ytxgajshb@163.com鱼台县公安局(滨湖街道北二环路)刑侦大队415室
金乡县公安局8826115jxxgajshb@163.com金乡县山阳路县公安局扫黑办
嘉祥县公安局6936759jxsaohb@163.com嘉祥县呈祥大道新体育馆对过嘉祥县公安局扫黑办
汶上县公安局7937310sdwsgonganju@163.com 汶上县泉河路887号汶上县公安局刑警大队
梁山县公安局7529137liangshandaheiban@163.com梁山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办公室
高新区分局2568653jngxqdaheiban@163.com 济宁市高新区崇文大道公安分局刑警大队
北湖分局2568763jnszqgajlgl@163.com济宁市太白湖新区特警营房扫黑办(420室)
济东分局5382567JDFJXZDD@163.com邹城市宏河路110号扫黑办
扫黑除恶流动宣传车深入农村田间地头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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