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借口多,测试露马脚

济宁晚报 2018-07-17 22:26 大字

本报记者 盖鸣霆 通讯员 孔翠玲 赵迎

为消除夏季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全力护航市民出行安全,近日,邹城市交警大队在全市范围内严查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在查处中民警发现,尽管绝大多数市民都能做到开车不喝酒,可也有部分“酒鬼司机”仍存在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个别驾驶人的狡辩借口也是层出不穷、荒唐可笑。

检查过程中,民警依法对一辆白色大众轿车进行检查,当驾驶人打开车窗时,民警就闻到一股酒味儿。该驾驶人狡辩道:“我没喝酒,我就是刚刚吃完鸡,可能鸡里面有酒。”经酒精测试仪检测,该车驾驶人每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4毫克,属于饮酒驾车。“如您有异议,可以带您去医院进行抽血检查,看是否是酒驾。”在事实证据面前,该驾驶人终于承认自己为了逃避处罚才想着甩锅给“啤酒鸡”。

无独有偶,三中队民警在东滩路也查处到一例酒驾行为,该驾驶人称没有喝酒,只是吃了口香糖,最终,在酒精检测结果面前,也不得不承认自己是饮酒驾驶。

民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对这两位驾驶人进行暂扣驾驶证6个月、扣12分、罚款10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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