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察院对检察建议规范化试点工作进行验收
本报讯 5月21 日至24 日、5月28 日至6月1日,省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刘继祥带队到青岛、东营市检察院和淄博市周村区检察院、邹城市检察院、宁阳县检察院、日照市岚山区检察院、费县检察院等七个试点院,对检察建议规范化试点工作进行验收。
其间,验收组听取了试点院的工作汇报,进行了现场提问,查看了工作台账,开展了座谈交流,对随机抽取的检察建议进行了实地复核,并进行了综合打分测评。验收结束后,刘继祥讲话强调,要全面总结检察建议规范化试点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要以检察建议规范化试点工作为杠杆支点,积极推动321 工作深入开展;要抓紧抓牢抓实 321工作,努力构建法律监督大格局。
验收组由省检察院321办公室和来自七个试点院的相关人员组成。鲁剑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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