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11处烈士陵园成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永久的纪念,永远的榜样

济宁晚报 2018-05-09 09:28 大字

2009年改造后的烈士公墓

2012年新建散葬烈士集中管理墓区

2000年维修后的革命烈士纪念塔

本报记者苏茜茜通讯员戈成玉

近年来济宁市一直把烈士褒扬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在组织领导、设施建设、管理服务、宣传引导等方面下工夫,在全市营造了缅怀烈士、崇尚烈士、学习烈士的浓厚氛围。目前,全市的11处烈士陵园被国家、省、市、县命名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国防教育基地。每年,全市超过100万人到陵园祭扫烈士、瞻仰事迹、接受教育。

不断实施改扩建工程,全市烈士陵园面貌焕然一新

济宁市现有烈士陵园11处,其中,羊山烈士陵园为国家级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梁山歼灭战遗址纪念园为国家级抗战纪念设施保护单位;兖州烈士陵园、邹城烈士陵园、王杰纪念馆、微山湖英烈纪念园、梁山革命烈士陵园为省级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经过近几年不断实施改扩建工程,全市烈士陵园面貌焕然一新,成为集烈士褒扬、群众教育、红色旅游等多功能于一体的爱国主义教育和国防教育基地。

据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济宁市烈士陵园大部分建于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长期以来,由于经费投入不足,管理方式落后,园容园貌陈旧,部分设施破损。为从根本上改变陵园的落后面貌,各级民政部门紧紧抓住城市建设发展和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县)活动的机遇,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上级民政部门的支持,大部分陵园被纳入当地社会发展和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经过各级各有关部门的不懈努力,济宁市陵园建设实现了快速发展,整体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

新建多处纪念堂,增添大量纪念实物

针对烈士陵园基础设施建设薄弱的实际问题,济宁市坚持“政府投入为主,社会参与、群众支持,自立发展紧密结合”的工作思路,不断增加资金投入,大力实施改扩建,新建了多处纪念堂、纪念碑、纪念亭、纪念雕塑,改造了数量繁多的土堆坟和石碑,增添了大量的纪念实物和展品,更新了布展陈列的方式手段,实施了园区绿化美化亮化工程,烈士陵园的面貌焕然一新,整体水平实现了提档升级。

羊山烈士陵园紧紧抓住金乡县打造羊山古镇国际军事旅游度假区的有力时机,将烈士陵园纳入景区总体规划中,建设完成山前广场、刘邓雕塑、鲁西南战役纪念馆、鲁西南战役全景画馆、王杰纪念馆、军事文化馆、兵器园等,园区基础设施齐全,环境整洁优美,成为集烈士褒扬、宣传教育、红色旅游等多功能于一体的,辐射鲁苏豫皖四省,具有较大吸引力、影响力的红色旅游景区和全国爱国主义教育和国防教育基地。微山县认真落实红色旅游发展纲要,积极打造红色旅游文化,投资1100万元将烈士陵园改扩建为占地50余亩的微山湖英烈纪念园,造型独特、主碑体高37.77米的微山湖抗日游击大队纪念碑屹立在微山湖畔,成为园内的标志性建筑;总面积1100平方米的微山湖抗日纪念馆内容丰富,陈展手段先进;烈士英名碑弧长22米,别致壮观,镌刻了1100名烈士英名。曲阜市投资800多万元把烈士陵园搬迁至风景秀美的九仙山上,高33米的烈士纪念碑矗立在山顶,仿古牌坊、烈士墓区、登山石阶错落有致。占地164亩的邹城市烈士陵园,布局对称,苍松翠柏满园,绿草如茵,鸟语花香,成为园林式、花园式陵园的典范。

2017年至2018年,济宁市共争取上级资金1040万元用于济宁烈士陵园、羊山烈士陵园、梁山歼灭战遗址纪念园、曲阜市烈士陵园、鱼台烈士陵园、汶上县烈士陵园、泗水县烈士陵园、邹城烈士陵园维修改造。

每年全市超100万人到陵园祭扫

烈士陵园是进行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的重要场所。多年来,济宁市各陵园始终坚持“褒扬先烈、教育后人”的建园宗旨,在抓陵园建设和改革管理的同时,不断丰富完善教育内容,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教育活动。

每年,全市超过100万人到陵园祭扫烈士、瞻仰事迹、接受教育。特别是清明节、“八一”、烈士公祭日、“十一”等重大节日,社会各界人士有组织地参加“缅怀烈士、永葆青春”、“继承烈士遗志、立志献身祖国”等系列主题悼念教育活动。通过这些活动,激发了他们特别是青少年一代积极向上的热情,使他们树立起正确的理想、信念和价值观。目前,全市11处烈士陵园被国家、省、市、县命名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国防教育基地。

新闻链接

英雄烈士姓名、肖像等 受法律保护

立法保护英雄烈士,近年来社会各界呼声不断高涨。2017年全国两会上,有251人次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和一些群众来信提出,建议通过立法加强英雄烈士保护。

为捍卫英雄烈士尊严和合法权益,前段时间全国人大常委会全票通过《英雄烈士保护法》,并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意味着,英雄烈士的历史功勋及纪念缅怀活动、纪念场所及其维护要求、烈士褒扬和遗属抚恤优待等都有更加完善的法律规定。引人注目的是,《英雄烈士保护法》中首次对人民英雄纪念碑的法律地位予以明确,规定其名称、碑题、碑文、浮雕、图形、标志等受法律保护。同时,还对其他英雄烈士纪念设施的保护、开放和管理作了规定。《英雄烈士保护法》中明确规定:“禁止歪曲、丑化、诋毁、否定英雄烈士的事迹和精神。”

新闻推荐

实施集体经济“薄弱村”清零行动 “绿色银行”让村集体挺起腰杆

□本报记者张誉耀吕光社本报通讯员王凯“网络拍卖成功交易,我们村集体树木4个标段累计1430棵成材杨树,最终以65.29万元完成拍卖,在原起拍价的基础上溢价24.85万元,这笔‘...

邹城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邹城市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