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对簿公堂,房子拒还孩子拒抚 爱情的小船,咋能说翻就翻?
刘霞和同事正在被执行人家中审理卷宗
本报记者 盖鸣霆
夫妻恩爱、琴瑟相和的美好故事我们经常听说,可是夫妻反目、对簿公堂的事例也比比皆是,尤其是离婚时涉及房屋等大额财产分割的案例。近日,邹城市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副庭长刘霞和她的团队经过不懈努力,做通了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促使其归还了前公婆的房屋,同时执结了孩子抚养费的“案中案”。
新婚一年多离婚,房子成了“斗争点”
2012年,家住邹城市北宿镇的小许(化名)与同村的小伙子小帅(化名)结为夫妻。婚后,两人相敬如宾,并且很快有了爱情的结晶。然而好景不长,由于妻子受不了丈夫“妈宝”的生活习惯,导致夫妻二人关系逐渐破裂。儿子刚出生几个月,妻子便向法院提出了离婚申请。多次调解无效后,2013年11月,两人婚姻关系正式破裂。同时,邹城市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民事裁定,婚生男孩由小许抚养,小帅按月给付抚养费600元。
可是,婚虽然离了,但财产分割尤其是房子的问题却迟迟没有解决。小夫妻曾经共同居住的婚房是小帅父母老院子拆迁赔偿所得,父母交了3万余元首付,小许又在离婚后缴纳了1万余元现金。因此,即便离了婚,小许却始终未搬出房屋。无奈之下,公婆将儿媳告到了法庭,要求其立即搬出房屋并赔偿损失。2017年11月,邹城市人民法院宣判,小许在判决生效五日内搬离房屋。但是,面对法院的判决,态度强硬的小许拒不执行。次年3月,小帅的父母再次来到法院,并提出强制执行申请。
“要我搬离房屋,没门!我是不会搬走的。”面对小许强硬的态度,邹城市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副庭长刘霞告诉记者,由于小夫妻之前矛盾较深,特别是公婆与儿媳之间的矛盾较深。因此,执行人员多次登门拜访,对小许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但遗憾的是两个家庭之间深深的积怨却始终没有得到化解,房屋执行问题迟迟难以解决。
先谈抚养费再谈房子,真情感动被执行人
“从法律工作的角度,小许必须搬离房屋。可是,如果急于强制执行,只能激化矛盾。尤其是小许离婚后再婚,刚刚生下一名婴儿,容易情绪波动。我们只好从情感上逐渐感化被执行人。”经过长期的交流,刘霞逐步了解到,小许拒不搬离房屋的真正原因是因为与前夫赌气。自从离婚后,小帅便没有履行过做父亲的责任,5年多的时间里,从来没有给过孩子一分钱的抚养费。因此,看到前夫一家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小许也针对儿子的抚养费向法院提出了强制执行。
“占着房子不还,就是不给抚养费。”“不管房子归不归还,孩子都是你的,你就忍心不管自己亲生儿子吗?如果你拒不执行对孩子的抚养,你作为一个父亲也在违法!”面对小帅一家人的强硬态度,刘霞软硬兼施。经过几番拉锯战,小帅一家同意一次性支付拖欠的抚养费,剩余的按月给付。拿到抚养费后,刘霞又马不停蹄地对小许开展思想工作。最终,5月3日,小许同意清理房内物品,并于次日搬离前公婆家的房子。
“考虑到小许曾支付过一万余元的房款,下一步我们还会为小许争取补偿,彻底了解案情,以免造成日后再次诉讼。”刘霞告诉记者,仅今年1至4月份,她和她的执行实施团队便结案188起,全案执结126起,平均每天结案近1.6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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