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市公安局破获一起特大合同诈骗案

济宁日报 2018-04-18 09:21 大字

一无业男子虚构工程项目,以包发工程为名,与多人签订工程承包合同,骗取工程保证金共计200余万元。近日,邹城市公安局经侦大队通过缜密侦查,辗转多地,在任城区将涉嫌合同诈骗网上逃犯刘某抓获。

2017年11月3日,邹城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接到某建筑公司负责人李某报案称,一房地产开发公司法人刘某与其签订了某房地产工程承包合同,按照合约规定转给刘某工程保证金160万元后,迟迟没有等到开工通知,并且已经与刘某失去联系。

接到报案后,经侦大队立即抽调精干力量成立专案组,展开侦破工作。办案民警到合同中的工程项目查看后,到相关部门核对了工程相关信息,经调查核对,确认刘某和其项目并没有任何关系,工程合同属于虚假合同。通过对刘某行踪调查和走访群众,确认刘某2017年12月份就已经与外界失联。

民警在扩大搜索范围的同时,将刘某列为网上逃犯。期间,民警一直不间断对其行踪轨迹进行研判分析。2018年3月6日,民警得到线索,刘某在任城区出现过,立即制定了详细的预案和抓捕计划。2018年3月8日,民警在任城区将刘某抓获。

据调查,犯罪嫌疑人刘某于2015年11月注册了一房地产公司,但一直未有实际资金运作。2016年7月份,刘某虚构其有工程要发包,正在寻找承包人。经人介绍后,认识了某建筑公司负责人李某。见李某对工程项目很感兴趣,通过协商,用事先伪造好的工程合同和手续,与建筑公司签订了工程施工合同。按照协议内容,承包方建筑公司向刘某支付了160万元工程保证金,刘某收到保证金后逃匿。经查,2015年12月份至2016年5份期间,刘某采取同样手段,骗取了连云港市某建筑公司及其他施工单位共计3家,涉案金额共计40余万元。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刘某对其虚构项目工程,伪造工程合同,骗取多人保证金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合同诈骗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通讯员仲霞赵雪

新闻推荐

邹城一中多举措 学习宣传宪法精神

本报邹城讯(通讯员张景堂顾兴殿)近日,邹城一中通过各种形式,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和广大师生学习宣传宪法及全国“两会”精神,增强宪法意识,提升法治观念。该校通过观看宪法宣誓仪式、国旗下专题演讲、宪法...

邹城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邹城市这个家。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