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济南市电子商务平台交易额突破五百亿 高新区和邹城市占比达99.4%
本报记者宋娜昨日,记者从市统计局了解到,上半年全市23个电子商务平台实现交易额556亿元,增长52.2%。其中,规上电子商务平台22个,实现交易额536.4亿元,增长51.0%;规下平台1个,实现交易额19.6亿元,增长91.0%。
“当前我国电子商务蓬勃发展,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在电子商务发展中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市统计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济南市高度重视电子商务发展的同时,鼓励引导企业开发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交易额屡创新高。
目前来看,济南市自营电子商务交易额增长快于非自营电子商务交易额。数据显示,1至6月份自营电子商务交易额416.6亿元,增长63.8%。其中采购额178.2亿元,增长84.0%,销售额238.4亿元,增长51.4%;非自营电子商务交易额139.4亿元,增长25.4%。
值得关注的是,高新区和邹城市是全市电子商务平台发展的高地,上半年分别实现平台交易额139亿元、413.7亿元,分别增长25.6%、63.9%,两地交易额合计占全市的比重高达99.4%。另外,兖州区和嘉祥县发展较快,增长幅度最大,上半年平台交易额分别增长144.6%、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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