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出台2020年生态环境质量攻坚方案 今年,力争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66%

济宁晚报 2020-08-10 07:51 大字

本报记者 杨柳

为确保全面完成生态环境保护三年攻坚计划确定的各项任务目标,实现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近日,济宁市印发了《济宁市2020年生态环境质量攻坚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根据《方案》安排,济宁市将从大气环境、水生态环境、土壤环境和农村生态环境等四个方面出发,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重度以上污染天数不超过10天

目标: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2020年,力争全市PM2.5、PM10、SO2、NO2、O3年均浓度分别不高于53、88、17、36、186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66%,重度以上污染天数不超过10天。

济宁市将持续实施“散乱污”企业整治,建立“散乱污”企业动态管理机制,对清单外新发现的“散乱污”企业,按照“发现一起、处置一起”的原则,对用地、工商、环保手续不全、难以通过改造达标的企业予以关停。对石材加工行业进行压减整合优化,各县(市、区)对辖区内石材加工企业进行拉网式全面排查,制定压减整合工作方案和“一企一策”台账。今年10月1日起,未通过验收的整改提升石材企业将全部停产,验收合格后方能正常生产。

根据《方案》,济宁市将持续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确保完成省定济宁市到今年年底煤炭消费比2018年净压减251万吨的任务目标。并将强化煤炭煤质监管,严厉打击民用劣质煤炭行为,每季度开展一次煤质执法抽检行动。同时,在清洁能源采暖方面,今年将争取全市平均清洁取暖率达到70%以上,20万人口以上城市(县城)基本实现清洁取暖全覆盖。

此外,济宁市还将加强挥发性有机物(VOCs)专项整治,开展夏季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行动,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偷排偷放行为。并将开展VOCs治理评估,达不到无组织排放要求和去除率要求的涉VOCs排放生产工序依法实施停产治理,直至完成治理达标排放方可正常生产。而对于工业窑炉的整治上,10月底前,将取缔燃煤热风炉,基本淘汰热电联产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加热、烘干炉(窑);加快淘汰中小型煤气发生炉,淘汰3台炉膛直径3米以下燃料类煤气发生炉,全部淘汰一段式煤气发生炉。

全市受污染耕地 安全利用率达到91%以上

目标:全市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土壤污染防治体系基本建立,土壤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2020年,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1%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不低于90%。2020年,建立起完善的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和处置体系;各级、各类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全部纳入集中处置;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不低于90%。

济宁市将积极开展污染土壤底数摸排,并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11月底前,完成济宁市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工作,编制耕地土壤环境分类清单。在建设用地环境管理方面,未经调查确认符合相关用地要求的,不得用于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开发利用;暂不开发利用或现阶段不具备治理修复条件的污染地块,由所在地县级政府组织划定管控区域,设立标识,发布公告,开展环境监测;发现污染扩散的,有关责任主体要及时清理残留污染物,实施环境风险管控,防止污染进一步扩散。

在危险废物处置能力提升方面,中节能元泰(山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填埋场项目将加快建设进度;济宁明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济宁祥城环保有限公司两处危废填埋场将在今年年底前完成环保竣工验收并取得危废经营许可证。同时,济宁市将建立完善的城乡一体的医疗废物收集、贮存、转运体系,各县(市区)每一街道和乡镇至少建设一处医疗废物收集暂存点,今年年底前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全部纳入集中处置。此外,济宁市将健全完善危险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全市1吨以上危险废物产生企业在今年年底前将全部纳入监管平台,实现信息化管理。

全面消除市建成区黑臭水体

目标:水生态环境稳定改善,20个国控、省控水质考核断面(点位)达到考核目标,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稳定达到Ⅲ类标准(除地质原因外)。全面消除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县(市、区)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到70%,完成千吨万人以上饮用水水源地清理整治工作,基本恢复13条省控重点河流水环境功能。

《方案》中提到,在水污染综合治理方面,10月底前,济宁市将完成以煤矿外排水为主的重点涉水企业、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外排水脱盐工艺改造。同时,济宁市将开展年度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巩固黑臭水体治理成果,10月底前,完成鱼台县古运河道黑臭水体整治工作。确保2020年济宁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全面消除,县(市、区)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到70%。而在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上,12月底前,将确保所有重点镇和南水北调沿线重点保护区内所有建制镇实现“一镇一厂”,建制镇污水处理率达70%以上。

济宁市还将加强配套管网建设和改造,12月底前,基本完成老旧城区管网雨污分流改造任务,实现济宁市城市建成区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同时,在雨水管网管理方面,济宁市将及时对雨水管网清掏工作,8月前,彻底整治通过雨水箅子非法倾倒泔水现象。12月底前,全面消除沿街商户厨余污水排放管错接、乱接入雨水管网。

此外,济宁市将增强港口码头污染防治能力,严格落实编制的港口船舶物接收转运处置设施建设方案,8月底前,编制市码头环境保护设施配备详细清单及配备计划。12月底前,所有码头将配套完善的油污水、垃圾接收、转运或处理处置设施。

基本实现农村无害化 卫生厕所改造全覆盖

目标:农村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提升,化肥、农药和农业用水实现减量化、规范化使用,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和综合利用率得到提高,基本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全覆盖,完成“千吨万人”以上饮用水水源地调查评估和保护区划定工作,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工作体制机制基本形成。

济宁市将加快农村饮用水水源地调查评估和保护区划定,今年年底前,完成供水人口在10000人或日供水1000吨(简称千吨万人)以上的饮用水水源地调查评估和保护区划定工作,对千吨万人以上的饮用水水源每季度监测1次。并将开展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风险排查整治,完成水质不达标的水源问题整改工作。

在农药减量控害方面,今年年底前,济宁市农药质量抽检合格率将稳定在95%以上,农产品农药残留监测合格率稳定在96%以上。同时,济宁市将依法科学划定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和养殖区。全面清理开放性河流、湖泊、饮用水水源地网箱网围养殖。今年年底前,还将基本完成大型灌区、重点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任务,农业灌溉用水量达到国家下达的目标要求,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646以上。

对于农村垃圾的治理,今年年底前,95%以上的村庄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并全面清理农村乱堆乱放形成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离田农业生产废弃物等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及河流(湖泊)和水利枢纽内一定规模的漂浮垃圾。此外,济宁市将实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模式,今年年底前,50%以上的行政村庄对生活污水进行处理;全市300户以上自然村基本完成农村公共厕所无害化建设改造;治理生态清洁小流域2个,治理面积不少于10平方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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