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劳动生产率、资源利用率和土地产出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成乡村振兴新引擎 1家合作社带动千名农民致富
□记者王浩奇报道7月27日,马汉友(左)在菌棚里指导社员种植毛木耳。□本报记者王浩奇姜国乐
本报通讯员刘勇
树影斑驳、夏蝉高唱,7月27日正午,穿过微山湖西的大堤和小路,记者来到位于鱼台县王庄镇大奚村的鱼台昌健食用菌种植专业合作社。阴凉的菌棚下,毛木耳菌包成垛成排,合作社理事长马汉友正操作着遥控器为菌包浇水。棚外的水泥地上摊晒着毛木耳,几位将土地流转给合作社的农民负责管理,他们说,活不累,干一天能挣60元。
“我种毛木耳已经种了20多年了,种植规模达到1500万袋,现在合作社已经有82户社员,带动周边十几个村子1000多人就业,人均增收过万元。”马汉友说,2016年,合作社和41户贫困户签订就业协议,如今已经全部脱贫。
马汉友的合作社是济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助推乡村振兴的一个缩影。近年来,济宁市坚持把培育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扎实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载体和抓手,引导土地向新型经营主体流转,引导新型经营主体规范发展,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每年定期开展市级农业重点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示范社、家庭农场示范场评选,累计评定市级以上重点企业589家、示范社(场)581家。培育出龙头企业基地、土地托管、合作互助、土地股份合作和联合发展5种类型经营发展模式。
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在带领农业结构调整、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推广应用先进农业科技、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促进农民增收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据马汉友介绍,合作社每年冬天用工量较大,一冬天光发工资就要400多万元。一位农村妇女在合作社打工一冬天至少能挣4000元。合作社将大棚建成后,无偿给社员使用,并提供菌包,社员按照“五统一”的标准进行管理、种植,合作社负责所有社员的销售问题。按照一个大棚种4万—5万袋,每个棚的纯利润能超过4万元。
“知道加入毛木耳合作社能挣钱,我们村里的年轻人就很少再去外地务工。”马汉友介绍。“90后”马腾之前在外打工,4年前加入合作社种植毛木耳,如今种植规模达25万袋,今年纯利润25万元。“现在是家里有车、城里有房,前不久,刚把老婆、孩子接到了城里住。”马腾说。种植效率非常高,拿智能喷灌技术来说,原来为菌袋浇水,一个人管理一个棚都费劲,现在利用智能喷灌设施,一个人拿着遥控器、听着音乐就能轻松管理20多个菌棚。
据统计,济宁市农业龙头企业自建或联合共建种植基地460万亩、参与农户110万户,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开展农产品深加工,实现了农业产业县域集群发展。种养大户和家庭农场通过流转土地,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在自身获得了规模效益的同时,又增加了农民的收益。经调查分析,济宁市及家庭示范场,每户示范场的年均纯收入14.2万元,是全市农民人均收入的11.2倍。
与传统一家一户小规模经营相比,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具有较高的劳动生产率、资源利用率和土地产出率,是当前引领带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主要力量。“原来农村有句顺口溜,‘庄稼活最好学,人家咋着咱咋着’,现在要是还按老思想种地那就只能等着赔钱了。”在金乡京信合作社总经理刘青峰看来,现代农业要向技术要效益、向融合要效益。京信合作社在金乡县建立了13处为农服务中心,社员已经发展到2.6万余户、近10万人。他们利用合作组织规模优势,从厂家直接订购农资,把各级批发商的利润返给老百姓。与此同时,合作社每年为社员提供先进的农机、植保等服务,每亩节省40元。合作社还开办了“云农网”,开辟电商渠道,解决老百姓农产品销售难的问题,目前社员平均收入比非社员收入高出9%。
济宁市积极搭建土地流转交易、农产品质量监管追溯和农业品牌宣传“三个平台”,培育一批新型经营主体,发展一批农业产业园,打造一批农业新六产示范点,争创一批国家省市级项目。加大政策扶持,每年评定50家市级龙头企业、100家合作示范社和家庭农场示范社。开展农村双创活动,引导外出务工农民、大学生等回乡创办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全市共发展合作社14457家、家庭农场2340家,自建或联合共建种植基地460万亩,参与农户110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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