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整治”盘活“沉睡资源” 汶上县供销社基层社改造提升实现美丽蝶变
本报通讯员胡克潜黄立新
近日,由乐群购物有限公司投资2000万元,在汶上县苑庄供销社驻地13.55亩土地上开发建设的建筑面积1万余平方米的集家具广场、商务酒店、大型超市等为一体的大型综合性商贸服务中心正式投入运营。
“我们将供销社驻地原出租的门面,采取反租的形式,终止了原有的租赁合同,然后将门面与院内的土地以每年20万元租金租赁给开发商,并约定20年期满后开发建设的所有建筑物及内部装修等资产无偿划归供销社所有。”苑庄供销合作社理事会主任曹洪涛介绍道,仅此一项,苑庄供销社每年可增加收入20万元,吸纳解决100余名员工的就业问题。
而在白石供销社驻地,挖掘机、推土机正加紧施工,清理地面建筑垃圾。白石供销合作社理事会主任赵玉华说:“供销社院内的15亩土地原出租给一家石材厂,因环保原因,石材厂停产并开始拖欠租金,原签订的20年租赁合同自然终止。”通过招商,北京一家开发商一期投资1000万元,建设7000平米的大型超市,白石供销社每年可增加收入21万元。
“由于历史原因,供销社系统存在着资产租赁无效及超20年合同和‘门面房低价出租’等问题,造成基层供销社财务状况严重入不敷出,无法正常运转。”汶上县供销合作社理事会主任杜科申介绍道。
今年,汶上县供销合作社以全国供销系统治理效能提升为契机,以“合同整治”为抓手,扎实推进基层供销社改造提升工程。“我们在全面掌握社有资产家底的基础上,针对合同签署管理不规范等问题,用经营的理念开展‘合同整治’工作。”杜科申说,对20年以内的租赁合同采取反租的形式,即现金补偿合同剩余年限已交的租赁费,“用金钱买时间”,提前终止原有合同。对拖欠租金的租赁合同,进行自然终止。对无效及超20年的合同,通过协商的方式,或提高租金,或提前终止合同;对协商不成的,走法律程序解决。“苑庄供销社杨村驻地一份期限50年的租赁合同被层层转包,但距离20年期限还有5年,通过协商,他们将租赁费由原来的每年4500元提高到15000元。”
通过系统开展“合同整治”工作,进一步盘活了闲置资源 ,提升了“造血”功能,充分激活了基层供销社发展的新动力,彻底改变了供销社“大院子、破房子”的落后面貌,成功实现了美丽蝶变。截至目前,全县供销社系统共终止无效及超20年合同21份,每年可为基层供销社增加收入7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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