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上县加快落实国三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
本报汶上讯(通讯员侯凯张凤垒毛家坤)2020年以来,汶上县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大气污染治理的决策部署,依据济宁市污染防治指挥部办公室下达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主动担当,攻坚克难,多措并举,扎实推进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截止到3月底,完成国三营运柴油货车《道路运输证》注销2278个,具有资质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拆解报废国三营运柴油货车677辆,发放资金1278.27万元,超额完成国三营运柴油货车淘汰任务,淘汰率位居全市前列。
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亲自部署,实地督办。县委书记李志红对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各成员单位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深化责任落实,加快淘汰进度,确保按时完成任务。县委副书记、县长李洪文亲自主持召开全县国三及以下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推进会及调度会,要求各成员单位从促进大气质量改善、保障群众身体健康,保护生态环境的高度,增强做好老旧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
多个部门协同联动,密切配合,合力推进。按照《汶上县推进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要求,汶上县成立了由县交通运输局、县生态环境局、县财政局、县商务局、县公安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等6部门组成了工作专班,建立了部门联合工作机制,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明确了分管领导和具体承办科室负责人。对照部门职责,明晰工作计划和措施,定期会商研究,合力加快推进淘汰工作。县交通运输局作为牵头部门,多次召开局党委扩大会,对所有副科级以上领导实施片区管理,包组联企,全面出击,深入企业,宣传督导,攻坚克难。
合理把握工作节奏,防控风险,靶向舆情。汶上县合理把握淘汰工作节奏、力度、方法,信访部门与其他各部门沟通协调,切实加强风险隐患管控,避免舆情,全力确保全县大局稳定。成立了由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交警联合核查国三车灭失认证办公室,根据相关政策,积极与运输企业、车主沟通协调,密切协作配合,积极稳妥推进国三车辆灭失认证工作。
广泛开展政策宣传,舆论引导,营造氛围。自补贴政策下发以来,汶上县充分利用新闻媒体、互联网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政策宣传工作。特别是针对货运车主特点,独具创新的制作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相关政策的小视频,通过微信公众号、抖音小视频等方式进行宣传,引导车主深入了解淘汰奖补政策,自行早淘汰、快淘汰。
助力货运行业转型,除旧立新,绿色发展。汶上县大力推动煤矿、工厂、物流运输等重点用车企业运输装备的转型升级。根据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县交通运输局、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根据部门职责,指导煤矿、工业企业、非煤矿山等重点用车企业,在与运输企业签订运输合同或协议时,优先选择达到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的运输车辆。指导企业加快推进自有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运车辆淘汰工作,积极引导其推广使用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的营运柴油货车、新能源或清洁能源运输车辆。
发挥财政保障作用,统筹调度,及时发放。一是资金拨付及时。县财政将首批下达的430万元直达资金和专项补助资金及时拨付到项目主管部门,并将补助资金的发放情况及时录入“直达资金监管系统”,按时并超额完成下达任务。二是发挥财政监督协调作用。前期,由于该项工作头绪多、时间紧、任务重、情况复杂,造成工作进展缓慢,补助资金支出进度不快。经县财政与上级主管部门多次沟通协调,在部门的大力配合下,按时完成了直达资金补贴发放。三是未雨绸缪,提前预拨资金。由于补贴资金来源为中央、省、市、县各级财政,资金下达会有一定的滞后性,县财政提前预拨资金500万元用于淘汰货车补助,避免了因资金不到位而造成补助不到位情况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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