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开车辆进班房
2月23日16时47分,汶上交警大队三中队民警在郭仓检查站执勤时,将不按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险的黄某驾驶的一辆小型普通客车查获。民警在核实了黄某的驾驶证、车辆信息后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之规定,开具了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并告知黄某扣留车辆的原因。
黄某在强制措施凭证上签字并交了车钥匙后,去保险公司办理投保强制险事宜,不料2月23日18时01分左右,黄某竟用备用钥匙偷偷将车开走。民警发现后,通过座机拨打了黄某手机,前两次响铃后无人接听,第三次拨打时提示已关机。
2月24日早上,黄某迫于压力,驾驶小型普通客车回到汶上交警大队三中队,民警将黄某控制,移交给郭仓派出所处理。汶上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第(一)项之规定,决定给予黄某行政拘留五日并处罚贰佰元的行政处罚。通讯员陈执磊
新闻推荐
□记者王浩奇通讯员高明马春浩徐彤彤报道本报汶上讯“昨天接到县人社局电话,说我们酒店符合领取吸纳就业困难人员...
汶上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汶上县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