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两级法院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打造“互联网+”模式,疫情防控和审判工作“两不误”
一段时间以来,济宁两级法院坚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审判执行”,积极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引导当事人网上立案、送达、保全、开庭、执行,通过“互联网+” 工作模式,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审判执行等各项工作,确保疫情防控和审判执行“两不误”。
嘉祥法院运用微信开庭诉讼服务“线下”转到“线上”
在全国上下共同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蔓延的关键时刻,嘉祥法院灵活运用微信开庭,将诉讼服务从“线下”转移到“线上”,真正做到抗击疫情,庭审不停。
2月7日上午11时,在确认网络顺畅后,审判长李修京敲响法槌,启动庭审程序。因疫情防控时期交通管制影响,经过与远在浙江省温州市的被告协商,在征求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李修京决定使用微信视频的方式审理这起离婚纠纷。
庭审期间,法官严格按照庭审程序进行相关身份核实,宣布法庭纪律,充分保障当事人陈述、举证、质证、辩护等权利,确保庭审规范、有序进行。因原被告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存在较大争议,休庭后,李庭长又于当天下午分别与原被告通过微信沟通进行调解。经多次沟通协调,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案件于开庭当日圆满调解结案。整个庭审通过庭审录播系统同步录音,全程留痕。
汶上法院创新工作方法“隔空”提供高效诉讼服务
面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汶上法院积极运用信息化技术,创新工作方法,“隔空”为当事人提供高效、便捷的诉讼服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及其合法诉讼权益。
“ 互联网法庭已搭建完成,请及时适用互联网法庭开庭审理案件。”这是汶上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在微信工作群下发的通知。王振法官收到通知后,立即联系了排期第二天开庭的离婚纠纷案件当事人及代理人,取得其同意后,决定适用互联网法庭开庭审理这一案件。在信息技术人员指导下,法官和书记员熟悉了操作流程,当事人完成登录调试,互联网庭审前的技术工作准备到位。
2月 10 日上午10 点,宣布法庭纪律后,王振法官敲响了法槌,互联网庭审案件在院机关第二审判庭准时开庭。
庭审结束后,当事人在法官指导下,通过网络对庭审笔录进行了校对和确认,并完成签名操作。至此,汶上法院互联网庭审顺利闭庭。
梁山法院开通互联网庭审确保司法服务不打烊
在疫情防控期间,梁山法院在线下诉讼服务暂时关闭的情况下,坚持一手抓防疫,一手抓业务,通过“互联网庭审系统”、12368 司法服务热线等方式开展开庭、调解、服务咨询等诉讼服务活动,让群众足不出户感受到司法服务的便捷。
对近期内开庭的案件进行全面排查,对因疫情防控需要当事人不能到庭的案件,通过“互联网庭审系统”开展庭审有关活动,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避免人员聚集引发可能的疫情扩散风险,又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努力实现网上庭审常态化,保证司法服务不打烊,做到防疫、开庭两不误。
邹城法院有效减少人员聚集当事人足不出户打官司
面对特殊时期执法办案要求,为更好地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同时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邹城法院积极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庭审工作,确保疫情防控和审判工作“两不误”。首先,及时通过法院官方微博、网站、宣传栏发布《邹城市人民法院关于做好当前诉讼服务及信访工作的通告》 ,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网上立案等方式参与诉讼活动。随后,迅速启用互联网庭审系统,技术人员反复调试系统和设备,以解决技术难题,审判团队积极与当事人沟通联系,提前做好庭审准备,全力保障互联网庭审系统能够及时建成并投入使用。最后,审判团队庭审排期后,系统通过12368短信平台自动把手机 APP 下载链接和登录账号密码发送短信至已录入的当事人手机上,指引当事人自行下载并登录开庭。
2月 10日上午,邹城法院利用互联网庭审系统成功审理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在民一庭员额法官苗家瀛主持下,原告高某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被告潘某、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宁中心支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均通过手机互联网在家全程参加了庭审。整个庭审过程,法官对“隔空”到庭当事人及代理人身份进行了核对,按照民事案件庭审环节有序进行。庭审结束后,当事人在法官的指导下,完成了庭审笔录的校对和远程签字确认,案件将择期宣判。
张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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