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上县法院 开展“爱心妈妈” 志愿者活动

济宁日报 2019-03-27 11:04 大字

2012年3月,汶上县法院“爱心妈妈”志愿者团队正式成立,被帮扶的孩子们都亲切的称呼她们为“法官妈妈”。从此,“法官妈妈”就成了女法官心中最光荣的称号。

7年来,通过深入宣传、广泛发动,“法官妈妈”的队伍不断壮大,由最初的几名发展到现在的10几名。她们中有全省“优秀女法官”、全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也有全市“优秀女干警”、“三八红旗手”。

16岁的小勇是初三的学生,由于家庭条件困难,一念之差偷窃了他人的三千元钱,案发后被起诉到法院。王丽萍法官了解到情况后,得知小勇是偶犯,平时在校表现也很好,应该对他进行帮教和挽救,她到小勇家中进行了走访,小勇被触动了,他告诉法官,偷钱是想给妈妈看病,案件审结后,王丽萍又及时与学校联系,让他重返校园。在给王法官的信中,小勇这样写道:“妈妈,请允许我这样称呼您,您的教诲和关爱让我如重获新生,我会好好读书,将来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立案庭的女法官王君第一次见到结对儿童小娜时,她被妈妈抱在怀里,到法院寻求帮助。那一年,得知小娜的父亲在一次事故中不幸身亡,事故的责任方迟迟不予赔偿,小娜母亲没有工作,小娜的弟弟还未满一岁,生活十分艰难。王君法官了解相关情况后,向法院申请减免了他们的诉讼费用,协助他们将责任人告上了法庭,最终判决被告方赔偿各项费用50余万元。判决生效后,由于被告是外地人,王君法官又协助执行人员多次赴外地执行,最终将50万元赔偿款全部执行到位。

从那以后,王君经常去看望他们母子三人,这一看就是七年,小娜已从抱在怀里的娃娃长成了亭亭玉立的大姑娘,她常说,我有两个妈妈,一个是生我的妈妈,一个是我的法官妈妈!

7年的坚守和奉献,哪里有需要帮助的孩子,哪里就有“爱心妈妈”的身影。她们用柔软的肩膀构筑起了保护弱势儿童的坚强堡垒。通讯员衣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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