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受罚不悔改 再次违法遭重罚
1月8日晚7多鈡,汶上交警三中队民警驾驶警车沿县乡公路流动巡查时,发现迎面驶来一辆汽车有明显减速停车的意思,当巡查民警上前示意该车停车接受检查时,该车突然加速前行,民警随即调头追赶,该车驾驶员加速逃离并很快进入一居民区后弃车逃窜。民警盯住“黑影”紧追不放,在穿过十多条街巷,拐了五、六个弯后,终于在一单元楼内找到了违法嫌疑人。
嫌疑人起初抗拒酒精测试,百般应付,后来在民警的劝说和严肃的批评警告下完成了现场检测。后到大队事故科经进一步测试,该嫌疑人体内酒精含量为每百毫升血液中71毫克,确定为酒驾。经过信息查询,嫌疑人崔某利(男,38岁),汶上县郭仓镇人。此人于2018年11月的一天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三中队处理过,驾驶证还在暂扣期内。经报县公安局批准,遂决定对其作出罚款2000元,行政拘留10日,吊销驾驶证的处罚。通讯员王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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