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肆实施有组织的故意伤害、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行为 济宁打掉闫现攀等涉黑犯罪组织

大众日报 2018-08-12 06:16 大字

■聚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本报记者

6月19日,汶上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以闫现攀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闫现攀等22人因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出庭受审,案件将择日宣判。

2016年3月,汶上县公安局接到举报,称汶上县白石镇小楼村村民闫现攀敲诈勒索福建客商300万元。当年10月25日,案件告破,涉案人员闫现攀、王登臣、闫现明等人被抓获。经调查,发现闫现攀等人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济宁市公安局高度重视,立即抽调精干警力,开展专案攻坚。经审讯和调查取证,又相继抓获一大批涉案犯罪嫌疑人。

经查,自2002年起,犯罪嫌疑人闫现攀先后纠集王庆朋(在逃)及犯罪嫌疑人王登臣、刘兴义等多人,通过实施一系列寻衅滋事、敲诈勒索、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行为,在汶上县白石镇逐步树立了恶名。2004年10月,闫现攀插手他人纠纷,纠集犯罪嫌疑人王庆朋、王登臣、刘兴义等人把宁阳县杨玉松打致重伤。2005年3月初,闫现攀纠集王庆朋、刘兴义等多人,通过暴力、威胁手段,初步形成了对汶上县白石镇块石行业的控制。

2005年3月中旬之后,闫现攀及其组织成员王庆朋、刘兴义等人陆续因为犯敲诈勒索罪、故意伤害罪被判刑入狱。2012年4月27日,赵连英纠集多人驾驶20多辆豪车,拒不服从管理,在监狱门口大肆燃放烟花爆竹,迎接闫现攀出狱,后大摆宴席,为闫现攀接风。闫现攀出狱后,继续网罗先前组织成员王庆朋、刘兴义等人,又发展了闫现明、田红勇(在逃)等一批骨干成员。该犯罪组织通过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实施了大量有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形成了一个以汶上县白石镇、泰安市宁阳县为活动区域,以闫现攀为组织者、领导者,以王庆朋、田红勇、闫现明、刘兴义等人为积极参加者和其他参加者,组织严密、层级清晰、结构稳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该犯罪组织利用组织的恶名和强势地位,大肆实施有组织的故意伤害、敲诈勒索、聚众斗殴、寻衅滋事、强迫交易、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等违法犯罪行为。以暴力威胁和其他手段,非法控制白石镇境内块石行业、矿山荒料运输和废料破碎、土方清运等工程;在无任何出资的情况下,强行向白石镇境内的部分矿山索要股份;强行向他人摊派酒水或以酒水折抵工程款;随意插手他人正常经营和纠纷,肆意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称霸一方,极大地破坏了当地经济秩序和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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