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眼农村融资需求扎实推动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
2015年9月,山东省“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汶上县作为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县,并于2015年12月,获得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批准,成为全省3个农房抵押贷款试点县之一。试点工作开展以来,人民银行积极加强与地方党委政府的协调配合,从制定实施方案、建立协调工作机制、创新信贷产品、完善试点基础条件、探索抵押物处置机制等方面入手,推进试点工作顺利进行,汶上县“农房”抵押贷款试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组织保障+协调合作”,实现“面”的突破
(一)制度先行,推动试点银行破冰。协调推动制定了《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实施方案》,规划了试点任务目标、工作步骤,明确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财政补贴和风险补偿机制,并实行每半月进行一次调度和通报,加大试点工作推进力度。根据全国“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进度安排,人民银行将2017年作为试点“攻坚期”,制定印发了《汶上县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增量扩面“百日攻坚”活动实施办法》,根据《办法》按月制定“增量扩面”任务计划表,将计划落实到具体责任银行和责任人,并严格执行日调度、周通报制度,5次对任务完成好的金融机构进行通报表扬,2次对推进不力的金融机构进行督导、约谈。截至2017年10月末,汶上县贷款试点银行由1家增加到5家,农房抵押贷款余额3.4亿元,较年初增长2.5亿元。
(二)政策引导,提高试点银行积极性。对于积极投放农房抵押贷款的法人金融机构,由人民银行济宁市中心支行在信贷管理方面给予充分支持。截至2017年10月末,人民银行为汶上县法人金融机构核定信贷投放总量4.65亿元,同比多增1.03亿元。同时,向汶上中银富登村镇银行、汶上农商行2家法人机构发放支农再贷款1.8亿元,树立起明确的政策导向,为发放农房抵押贷款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2017年前10个月,汶上中银富登村镇银行和汶上农商行2家法人金融机构共投放农房抵押贷款19630.25万元,占全县同期新增农房抵押贷款金额的77.52%。
(三)完善风险补偿机制,开办贷款担保和保证保险。人民银行联合汶上县,协调引入山东融资财信担保公司和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汶上支公司,与济宁银行汶上支行分别合作开办农房抵押贷款担保业务和保证保险业务,政府、担保公司(或保险公司)与银行机构按照4:4:2的比例共担风险。同时由财政设立的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风险补偿基金500万元,专门用于对汶上县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风险补偿。截至2017年10月末,办理财信担保公司担保贷款3笔40万元、保证保险贷款1笔10万元,在风险补偿机制建设上实现了新突破。
二、“探索创新+补齐短板”,促进“量”的提升
(一)创新农房抵押贷款模式。针对试点前期农房确权颁证率较低的现实情况,人民银行积极探索适合汶上县实际的贷款模式,组织金融机构在未确权房屋抵押上做文章,通过附加第三方证明或担保的方式,推动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快速投放。一是实施“公证抵押”贷款模式。人民银行、县委农工办和司法局经过积极协调,对于暂未颁发农房不动产证书的农户,由县司法局公证处对银农双方签订的农房抵押合同进行公证,产生法律效力。二是“银农协议+村委证明”贷款模式。借款人提出农房抵押贷款申请后,由信贷及风险人员现场核查农房权属、位置,由村委会认可出具权属证明,然后签订抵押协议。三是“抵押担保函”贷款模式。银行向借款申请人发出“抵押担保函”,要求以农房抵押并附加第三人提供担保的方式贷款,担保人身份、收入等限制条件予以放宽,并给予一定贷款利率优惠。截至2017年10月末,汶上县以上述三种贷款模式共发放农房抵押贷款3499笔,贷款金额33645.8万元,占全部农房抵押贷款的99.97%。
(二)创新农房抵押贷款产品。围绕农房抵押贷款新模式,人民银行指导金融机构积极开发配套的农房抵押贷款产品,完善融资服务机制。一是针对农村个体工商户,设计了“悠享贷”农房抵押系列信贷品种,有效解决了联保、互保带来的连带责任风险。二是为改善农民居住条件,结合新农村建设回迁房安置,设计“宜家贷”信贷品种,农户根据回迁协议,用回迁房抵押,补交房款差价的50%后,可给予额度最高10万、等额本息还款、期限最长10年的贷款支持。目前,汶上县金融机构以“农房”作为抵押品的贷款细分产品达50多个,贷款额度1至30万元,贷款期限6个月至10年,有效拓宽了农村经营主体的融资渠道,激发了农村经济活力。
(三)推动完善试点基础条件。一是推进确权颁证和农房“两证合一”工作。汶上县政府加快推进政府部门职责调整,成立了不动产登记局,选择两个乡镇开展农村不动产颁证试点,进一步提高确权颁证率。已完成首批6个行政村2000余户农房不动产颁证,目前,农村宅基地和农房测绘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二是完善农房价值评估、产权交易机制。汶上中都房地产评估测绘有限公司与涉农金融机构签订合作协议,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能够为农房流转提供一站式服务。截至2017年10月末,汶上县农房不动产证书颁证率达到34%,较年初提高28个百分点,为下一步试点工作深入开展打下坚实基础。
(四)积极探索抵押物处置机制。为破解“农房”抵押贷款催收、执行中的难题,指导金融机构设计了重组、展期、三方处置等处置方式。重组方式,主要是采取延长还款期限,降低还款额等措施化不良贷款为正常贷款。展期方式,主要应对客户暂时的财务困难,在客户具有长期可持续的现实经济来源,且有诚实可信的还款意愿时,可以进行展期。三方处置方式,指银行、借款人与第三方协商,由第三方购买所抵押房产,所付价款归还银行本息后归借款人所有。目前,汶上中银富登村镇银行通过协议第三方购买房产、村委及公证处公证的方法,成功流转农房1处,收回1笔20万元不良贷款。截至2017年10月末,汶上县“农房”抵押贷款不良贷款率0.45%,比各项贷款不良率低1.63个百分点。
三、取得的成效
(一)助力农户脱贫致富。截至2017年10月末,汶上县“农房”抵押贷款余额33656.8万元,比年初增加25321.71万元,累计支持农户2812户,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在“农房”抵押贷款的扶持下,部分农户创办种养项目,扩大经营规模,带动农民集体走上致富之路。如,汶上县后沙村板材加工专业户刘某在“农房”抵押贷款的支持下,创建板皮深加工企业冠豪木业有限公司,成为郭楼镇板材加工行业的带头人,带动周边120多位农民走上共同致富之路。
(二)在全省“两权”抵押贷款中期评估中位居第一。2017年2月,省“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试点地区“两权”抵押贷款进展情况进行了中期评估,汶上县综合得分86.46分,在全省3个“农房”试点地区中位居第一。在2017年9月份全省“两权”抵押贷款试点评估打分中,汶上县抵押贷款笔数、余额、累放额、贷款担保额、贷款保证保险额五项指标及综合评分均在全省农房抵押贷款试点县(市)中排名第1位。
(三)得到地方各级党委政府高度肯定。活动开展以来,汶上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先后4次做出肯定性批示;相关工作被济宁市委市政府评为“双争贡献奖”;分别在2016年11月和2017年7月省政府召开的“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议上,就克服试点基础条件不完善、创新信贷产品、加大信贷力度等方面作典型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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