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当使命责任 多措并举攻克执行难汶上县法院全力化解执行难工作纪实
今年以来,汶上县法院认真贯彻最高人民法院“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工作部署,多措并举,全力推动执行难问题的基本解决。1-11月,共办结案件1999件,同比上升19.4%,执行标的到位金额1.24亿元,同比上升9.6%,较好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一、依托科技平台,提高信息化水平,努力兑现国家对胜诉当事人的法律承诺。今年以来,通过财产查控系统查询到各类财产信息7万余条,其中查询到银行存款1.3亿元,支付宝、财富通和微信余额3百余万元,案件执行率大幅提升。积极推动网络司法拍卖,提高查封财产变现率。自网拍工作实行以来,汶上县法院积极尝试,成为全市首家利用网络进行拍卖的法院,网拍率达到100%。截止到11月底,汶上县法院在淘宝网共发布拍卖信息64条,其中拍卖成交24宗,一、二拍成交率达90%,标的溢价率达24.9%以上。
2017年8月8日拍卖的汶上农商行30万股金,由起拍价33万元一直竞拍到60.1万元,溢价率达到82%;2017年9月3日拍卖的济南某房产,以109万元的价格起拍,经过103轮激烈竞拍,最后以152.5万元的价格成交,同时执结了四案,最大限度地为各方当事人争取了利益。
二、加大执行力度,强化执行措施,确保有能力履行案件应执尽执。
一是突出执行工作强制性特点,及时采取强制措施,促使其履行法律义务。今年以来,共查封土地、房产61宗,汽车、工程车等78辆,冻结、扣留存款和债权8500余万元,对137名拒不履行法定义务和妨碍执行的当事人采取了拘留或罚款措施。
二是将临控措施引入执行工作,由公安机关协助法院查找并拘传、拘留被执行人。
谷某与李某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进入执行后,被执行人躲避执行,执行干警多次寻觅无果后将其列入临控名单。
2017年1月18日晚9时,汶上县公安局情报中心发来信息,李某在烟台某宾馆出现。汶上县执行局干警立刻驱车前往,对李某采取拘留措施。李某随后将全部款项主动由家人代交至法院,一起多年上访的案件得到执结。
截至目前,汶上县法院共向公安机关移交待临控被执行人员221人,通过临控手段依法拘传、拘留被执行人35人,促使80余名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了法定义务,取得了良好的执行效果。
三是多措并举依法严厉打击拒执类违法犯罪行为。在通过公诉方式打击涉拒执犯罪的同时,积极引导权利人通过刑事自诉方式制裁拒执行为,促使其履行法定义务。
申请执行人杜传某与杜圣某一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于2015年立案执行。执行干警多次做被执行人工作,被执行人一直不予配合。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得知被执行人杜圣某在汶上县白石镇贾村有修路款未领取,随即下达相关法律文书。2016年11月30日、2017年4月20日被执行人分两次将工程款领回私用,拒不履行法律义务。另据申请人反映,被执行人尚有两台拖拉机、20亩承包地。据此,汶上县法院引导申请人刑事自诉,由法院直接审查涉拒执刑事自诉案件。立案后,被执行人在追究刑事责任的高压下,被迫答应履行相关义务,目前款项已经到位。
三、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失信惩戒,推动形成治理“老赖”的整体合力。针对长期以来部分被执行人诚信意识缺失、法治意识淡薄、竭力规避执行,在一定程度上造成执行难的现状,汶上县法院不断拓展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信用惩戒的范围和深度,最大限度挤压失信被执行人生存和活动空间。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的政策支持,研究出台了《关于支持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意见》(汶办发〔2017〕28号),明确了各单位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工作职责和具体措施,督促当事人自觉履行法律义务。今年以来,发布失信被执行人1804例,其中自然人1644名,法人及其他组织166个。采取限制高消费等信用惩戒措施36次,共限制失信被执行人乘坐列车软卧22人、27人次,限制乘坐飞机35人、41人次,限制办理贷款和信用卡159人次。通过城区大屏幕、微信公众号、张贴公告等形式和途径曝光268人次。
金某系某一担保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其作为被执行人的担保公司在汶上县法院有九案,一直拒绝履行。汶上县法院在微信公众号、大屏幕上将其列入,朋友圈纷纷转载,要面子的金某最后撑不住了,哭丧着对执行人员说:“我交上这200万,求求你们赶紧撤了吧,我的电话快被熟人打爆了,实在丢不起这个人了”。
四、积极开展专项执行活动,稳妥化解信访案件,加大司法救助力度。汶上县法院坚持标本兼治的原则,通过适时开展专项执行活动,集中解决执行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妥善化解涉执信访案件。一是定期开展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行动,利用被执行人春节返乡过年之机,认真组织开展春节执行会战以及“百日攻坚”、涉党政机关执行案件、涉金融案件集中执行等专项执行活动。专项执行活动中共司法拘留47人,执结案件256件,其中执结人身损害赔偿、农民工“讨薪”等案件112件,执行到位金额300余万元,一部分长期未结的“骨头案”得到顺利执行,依法维护了部分困难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二是在加大执行工作力度的同时,不断加强执行信访案件的化解工作。由于工作措施到位,一年来未发生造成影响的涉执信访案件,信访苗头性事件得到了有效化解,维护了社会稳定。三是坚持“以人为本”的执行理念,严格落实执行不能案件和特困申请人救助制度,彰显执行工作的人文关怀。2017年以来,汶上县法院共拿出15万元,对二十余名符合条件的贫困当事人实施了司法救助,同时协调政法委救助资金14万元,对七件案件当事人实施救助,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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